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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3年9月13日 · 通姦罪刑罰上處罰的僅是通姦性行為),淘汰掉刑法的制裁不代表合理化外遇的行為遇到外遇時仍可依循其他法律途徑幫忙。 很多人都說「被告妨礙家庭如何自保」很簡單,因為只要說詞得以挽回局面(比如去摩鐵算數學),多數都能免除一罰。

  2. 2020年5月29日 · 見證歷史性的一刻來臨大法官29日下午4點宣告刑法第239條通姦罪違憲即日起除罪全國院檢偵審中約千名被告將可免除刑罰法官可依法直接判決免訴」。 但千名被告還不能高興太早仍必須負起民事責任。...

  3. 今年的五月二十九日司法院大法官首次在憲法法庭開庭由司法院許院長兼大法官審判長率同十四位大法官出席審判長當庭宣示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這號解釋是針對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所作解釋文內容以前衛觀點直指通姦罪法條限制憲法保障性自主權

  4. 2023年12月8日 · 1. 什麼是通姦罪在通姦罪除罪化前修正前的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姦者亦同。 」所謂的通姦,即是與法定配偶以外的「異性」,以雙方合意的方式進行「生殖器官的接合」,且必須有實際接合行為,若僅是以其他形式(例如:牽手、擁抱、接吻甚至口交等行為)踰越男女交友界線,均不構成通姦罪。 不過,隨著2020年5月29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91號解釋出爐,通姦行為已不再被視為刑事犯罪,因此即便目前抓到另一半與他人發生性行為,也無法再以刑法處罰了。 2. 通姦罪為什麼會除罪? 全球趨勢. 通姦除罪 化符合全球立法發展,大多數國家已走向除罪化,僅少數如伊斯蘭國家、特定美國州份等仍維持通姦罪,台灣為了與時俱進而同樣走向除罪化。 性自主權.

  5. 2021年5月31日 ·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在三讀後發言指出今天院會三讀通過刪除通姦罪代表通姦罪將走入歷史通姦行為不再有刑事責任但這只是刑法規範上的價值選擇並非代表婚姻制度已經崩壞因為還有民法通姦者仍要對不忠行為付出代價台灣也不會成為小三跟小王的天堂葉毓蘭說因應本案的通過她要求司法院要加強司法官的性平教育在審判實務上落實性別平權維護配偶權遭侵犯的一方而法務部也答應要修改民法提供更周延的配套才能彰顯公平正義。 原刑法第239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1 年以下有期徒刑。 其相姦者亦同」;原刑事訴訟法第239條但書規定,「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編輯:蘇志宗)1100531. #大法官. #司法院.

  6. 去氧核醣核酸採樣條例 第 5、6 條. 解釋文:. 刑法第 239 條規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 1 年以下有期徒 刑。. 其相姦者亦同。. 」對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性自主權之限制,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不符,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失其效力;於此範圍內,本 院釋字 ...

  7. 通姦罪違憲,從刑法除罪了! 葉雪鵬. 今年的五月二十九日,司法院大法官首次在憲法法庭開庭,由司法院許院長兼大法官審判長率同十四位大法官出席,審判長當庭宣示釋字第七九一號解釋,這號解釋是針對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所作,解釋文內容以前衛觀點,直指通姦罪法條限制憲法保障性自主權,有違比例原則,應立即失效。 另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但書所指「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對人」部分,規定只能對配偶撤回告訴,效力不及於其他相對人,這是一種差別待遇,亦應無效。 由於兩條法律皆違憲,一經對外宣示解釋立即失效,因此忙壞了所有正在辦理通姦罪案件且尚未終結的檢察官、法官們。 因為案件來到他們手中時,通姦罪仍是刑法明定的犯罪,大法官把解釋文宣示完畢,通姦罪立即從刑法中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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