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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7日 · 立法院於12月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包括了: 1、確定實施「一例一休」,7日內有一例假日、一休息日 2、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 3、「特休假」未休完,雇主應發給工資 4、提高休息日出勤之加班費 5、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 簡單看懂「一例一休」
2016年12月23日 · 所謂的一例一休,「例」指的是例假日、「休」指的是休息日,此次勞基法第 36 條修法,每 7 日應有 1 日例假以外,新增了 1 日的「休息日」,最大的差別在於,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例假加班,而休息日可協調勞工出勤,但雇主要多發給勞工加班費。 依據一般工時與彈性工時,例假與休假的調配也有明確的規範(勞基法第 30 條分項): 一般單週規定: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1 日之休息日。 二週彈性工時: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每 2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4 日。 八週彈性工時:每 7 日中至少應有 1 日之例假,每 8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16 日。 四週彈性工時:每 2 週內至少應有 2 日之例假,每 4 週內之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 8 日。
2016年12月7日 · 歷經多個月的爭論,昨日晚間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將從201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一例一休」新制,同時確定刪除7天國定假。 前情提要:到底有哪些假可以放?一例一休和週休二例,一次講明白
2022年4月22日 · 「一例一休」到底怎麼算? 排休最多只能隔6天嗎? 重點不是休假間隔,而是禁「連續7日以上出勤」|勞動部百問百答. 自2016年《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法,明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俗稱「一例一休」)。 許多勞工和人資都存有疑問:到底計算方式是休息日跟休息日最多只能相隔6天嗎? 例假日與例假日間也只能最多相隔6天嗎? 對此勞動部給出解答:禁止連續7日以上出勤是原則。 文/《 104職場力 》小編. 本文導覽. 案例情境. 連續出勤7日以上禁止. 勞動基準法於民國73年7月30日公布施行,已歷經數十年,不斷調整與修正,為勞工權益增添更周全的保障,使勞資雙方都能獲得該有權利與完善職場及勞動環境,共創雙贏局面。
立法院於12月6日,三讀通過勞基法部分條文,包括了: 1、確定實施「一例一休」,而非周休二日 2、刪除勞工7天國定假日 3、「特休假」未休完,雇主應折算發給2天工資 4、提高加班費 5、增加資淺勞工特休假 簡單看懂「一例一休」
2016年12月7日 · 臺灣正體. 一例一休 是指 臺灣 蔡英文政府 在2016年所推動 勞工 工作日數的改革政策,目的在於讓臺灣勞工全面落實「 周休二日 」。 該次修法主要為修正《 勞動基準法 》(下稱「勞基法」),使所有勞工每 週 可以有一天的 例假 (此例假為可勞資約定而更動,即不一定為六、日 [1] ),以及一天的休息日。 《一例》保留彈性 加班 的空間,以確保勞工有足夠的休息時間,以及可以彈性加班的空間;《一休》則強制 休假 。 雇主 [2] [3] 可以在徵詢勞工同意後,讓勞工在法定的休息日加班。 至於例假日只有在必要時(例如天災、事變或是突發事件),雇主才能要求勞工加班,其中勞工在「一例」的例假日加班後,雇主依規定應予勞工擇日補假及加班費 [4] [5] 。
4 天前 · 所謂的一例一休,「例」指的是例假日、「休」指的是休息日,此次勞基法第 36 條修法,每 7 日應有 1 日例假以外,新增了 1 日的「休息日」,最大的差別在於,雇主不得要求勞工在例假加班,而休息日可協調勞工出勤,但雇主要多發給勞工加班費。 依據一般工時與彈性工時,例假與休假的調配也有明確的規範(勞基法第 30 條分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