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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975年於海牙以蒙特婁二號議定書修訂之華沙公約 ;1975年於海牙以蒙特婁四號議定書修訂之華沙公約;1999年5月28日於蒙特婁所簽定之國際航空運送統一規章公約(以下簡稱 "蒙特婁公約") "天數"係指日曆天,包含一週內的七日。若以通知為目的,則通知發佈 ...

  2. 華沙條約組織機構(1955-1991) [ 編輯] 政治協商委員會:為華約的最高決策機構,由各締約國黨的 總書記 或第一書記、國家元首、總理、國防部長和外交部長組成。. 負責協商和決定締約國的國防、政治、外交和經濟等重大問題。. 下設常設委員會(駐 莫斯科 ...

  3. 華沙公約可以指: 華沙公約 (1929年) ,1929年於波蘭華沙簽署的交通運輸領域國際公約,全稱 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 。 華沙條約 ,又譯作 華沙公約 ,於1955年5月14日在波蘭首都華沙成立華沙公約組織時簽署。

  4. 華沙公約(Warsaw Convention)全稱《關於統一國際航空運輸某些規則的公約》。1929年制定,是國際空運的一項基本的公約。規定了以航空運輸承運人為一方和以旅客和貨物託運人與收貨人為另一方的法律義.務和相互關係。共分5章41條。對空中承運人應負的責任確立了三個原則:(1)負過失責任,(2 ...

  5. 字詞:華沙公約,注音:ㄏㄨㄚˊ ㄕㄚ ㄍㄨㄥ ㄩㄝ,釋義:西元一九五五年由前蘇聯、波蘭、東德、匈牙利、保加利亞、阿爾巴尼亞、捷克、羅馬尼亞八國在波蘭首都華沙締結的友好合作互助條約。條約中規定各締結國間對被攻擊的國家應加以援助,以保障歐洲地區的安全。

  6. 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在簽訂後逐漸擴張,引起蘇聯的警戒。在西元1955年西德加入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後,蘇聯挾東德與轄下七國簽訂《華沙條約》,是為「華沙公約組織」。 華沙公約組織主要目的是對抗北大西洋公約組織,也曾用來壓制捷克斯洛伐克的布拉格之春運動,來維持統治下的社會主義國家不 ...

  7. 華沙公約組織(俄語:,中文)正式名稱為友好合作互助條約組織(俄語:),曾經是為對抗西方資本主義陣營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勢力而成立的共產黨國家政治軍事同盟。1955年德意志聯邦共和國(西德)加入北約後,歐洲社會主義陣營國家(包括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即東德)簽署《華沙公約》(又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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