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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近期錯誤資訊「十二月一日起 8大場所強制戴口罩」在網路流傳,以2020年COVID-19疫情期間防疫措施為今年規定,與現行措施不符,請民眾勿信誤轉傳 2023 - 11

  2. 考量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穩定可控,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於2023年5月1日起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由第五類傳染病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3. 2020年1月5日 · 國際間COVID-19病毒變異株疫情持續,且國內疫情處上升階段,指揮中心呼籲,尚未接種Moderna雙價BA.4/5次世代疫苗者前往接種,提升免疫保護力 2022/12/29 2023年1月1日起,不具健保身分之非本國籍人士在臺期間確診COVID-19,需自付確診隔離治療費用

  4. (一)2020年1月20日報請行政院核准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並以三級開設。 (二) 2020年1月23日由行政院蘇院長貞昌宣布提升為二級開設。

  5. 國家衛生指揮中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英語: 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 Nation Health Command Center,縮寫 CECC,簡稱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為中華民國 國家衛生指揮中心(NHCC)在因應傳染病 大流行而設置之中央層級的任務編組單位。

  6.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簡稱疫情指揮中心,英語: Central Epidemic Command Center,縮寫CECC )是中華民國(臺灣)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而於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5月1日開設的中央疫情指揮中心。

  7. 疾病管制署於1月20日宣布成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周志浩署長擔任指揮官,統籌整合各部會資源與人力。 指揮中心成立當日即召開專家諮詢會議,專家建議如下:

  8.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112-05-02 溫暖堅韌,感恩有您!

  9. 2023年4月25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5日表示,鑒於COVID-19疾病嚴重度下降,國內疫情持續穩定且處於低點,且國際間亦朝向調降防疫等級,故宣布自5月1日起,「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

  10.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2023)年3月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衛生福利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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