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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直接向遷入地戶政事務所申請遷入登記。如無居住事實而故意為不實之申請者,將處新臺幣9000元以下罰鍰。

  2. 現在時間: 服務調整中 櫃檯等候狀況請至現場確認申辦櫃檯並抽取號碼牌

  3. 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市民已辦理印鑑登記者,於臺北市地政機關申請土地登記時,得免檢附印鑑證明。 臺北市土地登記之申請,當事人已於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者,得於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查詢於臺北市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該登記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等所蓋用 ...

  4. 市府路1號. 27574589. 週一至週五. 上午8:30~下午5:00. 戶政工作站服務項目. 一、隨到隨辦項目:. (一)不可跨區申辦. 身分登記:出生(設籍本市者可跨區辦理)。. 遷徙登記:遷入、住址變更、分合戶、初設戶籍。.

  5. 106年7月1日起,臺北市市民已辦理印鑑登記者,於臺北市地政機關申請土地登記時,得免檢附印鑑證明。 臺北市土地登記之申請,當事人已於臺北市各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者,得於土地登記申請書註明同意地政機關利用電腦查詢於臺北市戶政事務所登記之印鑑,該登記申請書及證明文件等所蓋用 ...

  6. 自新生兒出生日起60日內須辦理出生登記。. 二、辦理地點:. 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 (例如新生兒欲設籍在臺北市松山區,臺北市南港區戶政事務所也可以辦理。. 三、辦理出生登記時一站式受理項目:. 辦理出生登記時,戶政 ...

  7. 本市各區戶政事務所實施夜間延長上班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17:30~20:00(例假日除外),非星期一至星期五之補行上班日,不實施夜間延長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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