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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該扣就扣別浪費,單據證明不可少!(以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為例)各地區國稅局於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間提供納稅義務人查詢部分捐贈、保險費、醫藥及生育費、災害損失、購屋借款利息、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及長期照顧等8項扣除額資料,納稅義務人如依查詢之扣除額申報扣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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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個人取得之所得不屬於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薪資所得、利息所得、租賃所得、權利金所得、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的獎金和給與、財產交易所得、自力耕作漁牧礦所得、退職所得者,都叫做其他所得,除給付予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及營業代理人之營利事業者,及告發或檢舉獎金及 ...

  5. 居住品質的提升,是一般人的理想與目標。政府為避免納稅義務人因為被課了土地增值稅,造成賣房子所得的錢不夠買新房子,特別規定重購自用住宅用地可以申請退回賣出舊屋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貼補買新房子土地總額價款的差價。有換屋計畫的人,可以規劃重購退稅,為自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 ...

  6. 營利事業參加人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之所得額有下面3個項目:1.經銷銷事業商品賺取之銷售利潤。2.其向銷事業購進商品達一定標準而取得之報酬,應列報為「進貨折讓」。3.因推薦下層參加人向銷事業購進商品達一定標準而取得之報酬,應申報為「佣金收入」。是以,營利事業參加人兼具 ...

  7. (臺中訊)先生購買一間房地後,在2年內賣掉另一間房屋及土地,申請退還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時,卻被告知不符合規定,先生納悶自己已將戶籍遷入新購房屋,房屋購入後也沒有出租營業情形,為什麼不符合退稅規定?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無論是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自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