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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8日 · 可入境台灣罐頭需符合以下標準: 1.包裝之容器(如金屬、滅菌袋「Retort Pouch」、塑膠或積層複合等容器)應完全密閉。 2.該商品經高溫處理及可常溫下保存。 3.不可含有防腐劑。 4.應含有適當量湯汁唯一不可入境台灣之罐頭

  2. 2024年1月2日 · 入境藥品限制. 藥品超額申報規定: 1.錠狀、膠囊狀食品、非處方西藥、一般處方西藥.

  3. 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 說明: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合於本表品目範圍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1條第2項規定之限額者,准免稅免辦輸入許可證放行,如超過前開限額而未逾本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限額者,其超過部分仍應依規定稅放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超過其限量或逾本辦法第14條第1項規定之限額者,應依本辦法第17條規定辦理。 三、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如屬應施檢疫品目範圍者,仍應依各該輸入規定辦理。 1.

  4. 2023年8月4日 · 入境攜帶藥品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藥物限量表. 入境台灣可攜帶多少維他命? 可參考 表列自用藥物旅客以攜帶6種為限除各級管制藥品及公告禁止使用之保育物種者應依法處理外其他自用藥物其成分未含各級管制藥品者其限量比照表列每種2瓶為限合計以不超過6種為原則。 藥物列表查詢. 攜帶非處方藥/食品非供販售規定:且符合下列2情形時,免向食藥署申請輸入查驗. 一、錠狀、膠囊狀食品供個人自用,每種至多12瓶 (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 (盒、罐、包、袋,以原包裝為限)。 二、一般食品供個人自用時,價值需在1,000美元以下,且總重量在6公斤以內。 8類生活用品屬醫療器材,這數量免申請.

  5. 境旅客攜帶自用農畜水產品菸酒大陸地區物品自用藥物環境. 及動物用藥限量表. 說明: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合於本表品目範圍及本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之限額者,准免稅免辦輸入許可證放行,如超過前開限額而未逾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額者,其超過部分仍應依規定稅放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超過其限量或逾本辦法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限額者,應依本辦法第十七條規定辦理。 三、入境旅客攜帶本表物品,如屬應施檢疫品目範圍者,仍應依各該輸入規定辦理。 二、非處方藥品不得超過六種,單一品項不得超過六瓶(盒、罐、條、支、包、袋);合計不得超過十八瓶(盒、罐、條、支、包、袋),且不得超過一百八十顆(錠、丸或粒)、一公斤或一公升。

  6. 2023年8月30日 · 綠線通關(免申報檯) 檢疫規定常見問答. 台灣入境規定. 藥品類. 民眾入境時攜帶自用藥物之相關規定可參閱下列表格. 菸酒類. 每位年滿20歲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酒之年齡限制調整為18歲,惟攜帶菸的年齡仍維持20歲) 之成年旅客,可攜帶菸酒產品數量規定如下。 以下數量包含旅客隨身及不隨身行李內之所有菸酒產品...

  7. 2023年8月2日 · 疫情解封出國觀光成為國人休閒渡假選擇之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下稱食藥署提醒國人返國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 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十二瓶 (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 (盒、罐、條、支)為限。 而攜帶處方藥入境的旅客,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民眾需特別注意的是,如果自身有在使用管制藥品而有隨身攜帶出國之需求,應記得攜帶醫師開立之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 另外,亦提醒民眾注意,於國外購買當地藥品回國,要特別注意藥品是否含有我國管制藥品成分。

  8. 2023年1月25日 · 攜帶管制藥品入出境要注意. | 發布日期:2023-01-25 | 更新日期2023-01-25 發布單位食品藥物管理署管制藥品組 (Tifsan) 隨著疫情趨緩各國邊境解封民眾出國觀光旅遊或經商日趨頻繁但各國對旅客攜帶藥品入境的管理法規不同國人攜帶自用管制藥品出國如未符合入境國之規定有可能違法受罰食品藥物管理署 (下稱食藥署)提醒攜帶出入境之自用藥品中如有管制藥品建議隨身備有醫療院所開立的診斷證明書或處方箋影本等證明資料以利通關檢查。 國人如於國外就醫後,因治療所需攜帶管制藥品回國,必須依照我國海關入境報關須知,僅以治療本人疾病為限,須憑當地醫療院所的證明,攜帶量不超過該醫療證明的處方量,且藥品應隨身攜帶,不可以郵寄或快遞等方式寄送。

  9. 衛生福利部. 首頁.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旅客攜帶藥品入境注意! 資料來源: 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 112-08-02. 更新時間: 112-08-02. 疫情解封出國觀光成為國人休閒渡假選擇之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下稱食藥署)提醒國人返國入境旅客攜帶藥品需注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限量規定屬於非處方藥者每種至多十二瓶 (盒、罐、條、支),合計以不超過三十六瓶 (盒、罐、條、支)為限。 而攜帶處方藥入境的旅客,若未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攜帶藥量以二個月用量為限;有攜帶醫師處方箋 (或證明文件)者,攜帶藥量不得超過處方箋等文件開立之合理用量,且至多以六個月用量為限。

  10. 6月新聞. 104年7月1日起寄送藥品進入國內有限量且每年限兩次並應事先申請同意。 資料來源: 食品藥物管理署. 建檔日期: 103-06-05. 更新時間: 103-06-05. 小美為國內某大學畢業生正與朋友討論想利用進入職場前最後一個暑假去日本旅行計畫穿和服參拜神社到知名遊樂園玩當然也包括到女生最愛的藥粧店買眼藥水防蚊液新表x鳴等不過她想買這麼多藥回臺灣可能會被海關擋下來不如先買一些需要的話再請日本朋友代買寄回臺灣但是小美不知道明年7月1日起郵寄藥品回國有新的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國人,自104年7月1日起,郵寄、快遞藥品回國或自行攜帶「超量」藥品返國,一律應於輸入前事先申請進口同意書,違反者依藥事法規定,最重可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