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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針對貨物押款,業者已經提供報關發票,海關仍對價格有疑慮,請問業者還需要提供什麼資料?. 為查明進口貨物之正確完稅價格,需要提供下列真實資料以供參考:. 成交文件 (包括合約、訂貨單、Proforma Invoice、Commercial Invoice 正本等)。. 實付或應付價格之付款 ...

  2. 類型 窗口名稱 連絡電話 免付費電話 傳真號碼 關別 檢舉專線 法務緝案組 上班 時段 (03)398-3484 (03)393-1531 0800-038-265 (03)383-3043 稽查組 下班時段 (03)398-2308 0800-311-006 (03)398-3612 政風室 (03)398-2303 0800-311-005 (03)383-4782 入出境

  3. 機關地址:103205 臺北市大同區塔城街13號 🌏 電子郵件:customs@customs.gov.tw 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 08:30 ~ 12:30 下午 01:30 ~ 05:30(服務台中午不休息) EZWAY:(02)7735-2812(關貿網路客服中心) 關港貿單一窗口:0800-299-889/(02)2550-6409 業務服務電話:(02)2550-5500 分機 2116 夜間及例假日系統 ...

  4. 係填列由運輸業發放之訂艙號碼 9. 出口海關通關號碼/ 裝貨單號碼(11) 填列出口海關通關號碼及裝貨單號碼 (S/O)。10. 進口船舶名稱/航機 代碼(12) (1) 海運填報載運報單貨物進口之船舶名 稱。船名可由提貨單上查明。(2) 空運以航機註冊號碼填列(外籍航機亦

  5. 保稅倉庫之存倉貨物經重整後,申請出倉進口時,如何繳納進口稅? 依據 「 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 39 條規定,保稅貨物於重整後,申請出倉進口者,海關應按重整前(即進倉時)之貨物狀況准予銷帳。 但應依重整後之貨物狀況核定其完稅價格、稅則號別及應否課徵貨物稅。

  6. 財政部關務署表示,為利業者辦理轉船作業,已於關港貿單一窗口「(GB335)出口報單申報預定裝船資料查詢」增列「第1次放行日期」,歡迎多加利用。. 關務署說明,業者辦理轉船作業應於規定期限內完成裝船,該期限係自出口貨物第1次放行翌日起算;以往業 ...

  7. 原進口報單號碼,且不涉及申辦沖、退稅、退押或解除授信機構、政府有關機關及公營事業單位擔保或非進口機器設備分期繳稅及免稅等事項,請免申報及核銷原進口報單( 號碼),並依規定繳納推廣貿易服務費。. 此致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立具結書人: (簽蓋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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