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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1年5月21日 · 關於憲法上保障人民法人或政黨的權利遭受不法侵害已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用盡法院的救濟程序直到案件確定則對於這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發生牴觸憲法的疑義時才可以聲請釋憲簡單來說必須取得一個確定終局裁判才能聲請釋憲並不是隨時認為有疑義就可以聲請。 (見圖1) 圖1 人民與法官聲請解釋憲法統一解釋示意圖. 資料來源:楊舒婷 / 繪圖:Yen. 關於大法官解釋第792號 [6] 就是少數由人民聲請釋憲並且成功的案例。

  2. 小. 中. 大. 回上一頁. 友善列印. 轉寄友人. 憲法訴訟法新制將於111年1月4日施行具六大特色. 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法庭化解釋裁判化. 公布憲法訴訟法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憲法審查案件程序法庭化審理結果裁判化公開透明符合司法權本質完善憲法審查制度新增裁判憲法審查除法規範憲法審查外也可審查確定終局裁判. 新增裁判憲法審查,使除了法律命令外,人民對於終審法院的確定裁判認有違憲之虞,也可以聲請憲法法庭宣告其違憲,保障人民基本權。 三、引進「法庭之友」制度,許可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提出專業意見或資料供憲法法庭參考. 憲法法庭於案件受理後,可以主動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以廣徵意見,作為審理案件的參考。

  3. 2021年5月21日 · 在上篇中有提到關於聲請大法官解釋的規定以前都是明定在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以下簡稱大審法),不過該法已經在2019年1月4日修正公布名稱及全文95條並自公布後3年施行因此2022年1月4日以後就要改稱為憲法訴訟法」。 而上篇文章也介紹了現行大審法的規定本篇以下則將介紹新...

  4. 首頁. 中央法規. 所有條文. P. 下載 友善列印. 加入資料夾: 確定 新增資料夾 管理資料夾. 所有條文. 編章節. 條號查詢. 條文檢索. 沿革. 立法歷程 (附帶決議) ※如已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公告變更管轄或停止辦理業務之法規條文請詳見沿革.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依本法之規定審理下列案件: 一、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 二、機關爭議案件。 三、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 四、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五、地方自治保障案件。 六、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 其他法律規定得聲請司法院解釋者,其聲請仍應依其性質,分別適用本法所定相關案件類型及聲請要件之規定。 第 2 條.

  5. 中華民國 83年04月08日. 解釋爭點. 立法院就國安會議等三法之審議程序得為釋憲機關審查? 解釋文. 1. 立法院審議法律案須在不牴觸憲法之範圍內依其自行訂定之議事規範為之法律案經立法院移送總統公布者曾否踐行其議事應遵循之程序除明顯牴觸憲法者外乃其內部事項屬於議會依自律原則應自行認定之範圍並非釋憲機關審查之對象。 是以總統依憲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因立法院移送而公布之法律,縱有與其議事規範不符之情形,然在形式上既已存在,仍應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十三條之規定,發生效力。 法律案之立法程序有不待調查事實即可認定為牴觸憲法,亦即有違反法律成立基本規定之明顯重大瑕疵者,則釋憲機關仍得宣告其為無效。

  6. 憲法法庭審理會台字第13556號聲請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第三庭原為第五庭申股法官聲請案等定於中華民國113年5月24日下午3時於憲法法庭司法大廈4樓宣示判決. 2024-05-03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109年度憲二字第508號陳啟彬聲請案受刑人勞作金案),原定行言詞辯論之庭期延期舉行新言詞辯論期日另行公告. 2024-05-03 案件訊息. 憲法法庭審理111年度憲民字第4196號鍾淑姬聲請案等(禁止選前公布民調案),原定行言詞辯論之庭期延期舉行,新言詞辯論期日另行公告. 2024-05-01. 案件訊息. 公開司法院釋字第476號至第500號解釋卷內文書公告. 2024-04-26. 新聞稿. 113年憲判字第3號及第4號判決新聞稿. 2024-04-26. 案件訊息

  7. 字第689號. 解釋公布院令. 中華民國 100年07月29日. 解釋爭點.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使新聞採訪者之跟追行為受到限制,違憲? 解釋文. 1.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旨在保護個人之行動自由、免於身心傷害之身體權、及於公共場域中得合理期待不受侵擾之自由與個人資料自主權,而處罰無正當理由,且經勸阻後仍繼續跟追之行為,與法律明確性原則尚無牴觸。 新聞採訪者於有事實足認特定事件屬大眾所關切並具一定公益性之事務,而具有新聞價值,如須以跟追方式進行採訪,其跟追倘依社會通念認非不能容忍者,即具正當理由,而不在首開規定處罰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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