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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陳菊 (1950年6月10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生於 宜蘭縣 三星鄉,現任 監察院院長 兼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曾任 總統府秘書長 、 高雄市市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 與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1969年,陳菊擔任 黨外運動 發起人,並為時任 臺灣省議員 郭雨新 的秘書 [1],開始參與政治活動。 1979年,在 美麗島事件 中成為 政治犯,當時曾一度被 中國國民黨 以「叛亂罪」起訴,該罪的唯一刑罰為死刑,因此曾寫下「《給台灣人民的遺書》」。 後在國際壓力下,當局改判 有期徒刑 [2][3],在監獄服刑六年多後獲釋。 1986年, 民主進步黨 宣布成立,她成為創黨元老之一。

  2. 陳菊 (1950年6月10日 —), 中華民國 政治人物,生於 宜蘭縣 三星鄉,現任 監察院院長 兼 國家人權委員會 主任委員,曾任 總統府秘書長 、 高雄市市長 、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主任委員、 臺北市政府 與 高雄市政府 社會局局長及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1969年,陳 ...

  3. 2020年7月14日 · 立法院臨時會14日審查監察院長被提名人陳菊綠皆發起甲級動員應戰,由於國民黨立委一早又霸佔議場杯葛人事案,雙方爆發激烈拉扯。

  4. 經歷. 東亞人權協會理事. 台灣人權促進會主任、秘書長、會長. 第2屆國民大會代表.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局長.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 長榮大學衝突研究中心研究員、台灣研究所專任客座副教授. 高雄市市長.

  5. 監察院今 (20)日召開監察院會議,陳菊院長表示,監察院第6屆院長、委員於109年8月1日就職,即將屆滿一周年,感謝監察院每位夥伴的付出。 回顧近一年所經歷的過程,陳菊院長坦言內心充滿熱情,遇到困難時,也會有沮喪心情,縱有起伏,然而回想一生走過民主改革近50年,誠摯希望能夠在公職生涯的最後階段,讓自己的人生價值發揮極致,為監察院獲取更多正面評價及尊嚴,也替國家人權委員會爭取更多未來發展空間,確保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陳菊院長進一步表示,第6屆監察委員來自不同領域,是受各界肯定,具有深厚專業能力、高尚品性操守且孚眾望的翹首,為公平正義象徵,社會大眾皆有所期待,期許大家盡其心力,為國家貢獻付出。

  6. 2020年8月1日 · 監察院上午舉行新任監察院長就職暨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典禮,陳菊在副總統賴清德的監交下,從卸任的監察院長張博雅手中接過印信,正式就任 ...

  7. 監察院院長,是中華民國 監察院之最高監察機關首長,依據《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對中華民國各機關行使審計權、糾正權、彈劾權及糾舉權。 監察院院長任期為六年,憲法第七次修改為 總統 提名,經 立法院 投票同意後任命之,現任院長為 陳菊 。

  8. 監察院第6屆院長暨監察委員就職典禮 陳期盼台灣成為民主自由及人權國家. 監察院今 (1)日於1樓禮堂舉行第6屆院長暨監察委員就職,及院長秘書長印信交接典禮,由副總統賴清德擔任監交人,過程圓滿順利,第6屆院長陳菊暨26位監察委員正式上任,秘書長則由 ...

  9. 2020年8月1日 · 監察院上午舉行監察院第6屆院長秘書長就職暨國家人權委員會揭牌典禮,陳菊在副總統賴清德的監交下,從卸任的監察院長張博雅手中接過印信 ...

  10. 2024年5月22日 · 監察院長陳菊(第一排左55月13日到17日,出席於荷蘭海牙舉辦的「國際監察組織(IOI)第13屆世界會議」,並與IOI各國會員於會員大會上合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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