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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一、補償對象:受隔離或檢疫者. Q1:為什麼要發放防疫補償?. A1:為了鼓勵民眾配合防疫政策,遵守防疫各項規定,由政府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規定予以補償。. Q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是誰?. A2:防疫補償發給對象包括:. 經各級 ...

  2. 1.本辦法之適用對象如下: 一、經各級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含指定處所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者(以下簡稱受隔離或檢疫者)。但未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實施防疫之措施者,不適用之。

  3. 防疫補償金可於受隔離或檢疫結束日之次日起2年內申請。 發布日期: 109-03-31 更新日期: 109-05-14 發布單位: 衛生福利部 點閱次數::::

  4. 14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辦法 111-02-24 15 公告-衛生福利部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十二條公告之防疫器具、設備、藥品、醫療器材或其他防疫物資 109-03-16

  5. 前項補助範圍,為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起因配合防疫需要取消出國,預計出境日於一百零九年二月二十三日至六月三十日者,取消所致之損失,核實補助。

  6. 防疫補償申辦問題諮詢 各縣市諮詢窗口 疫情通報及傳染病諮詢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 電話:1922防疫達人專線 心理諮詢 衛福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電話:1925安心專線 健保費緩繳 臺北業務組 (02)2191-2006#9 北區業務組 (03)433-9111#9 中區業務組 (04)2258-3988#9

  7. 2023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傳染病,指揮中心同日解編,由衛福部主政繼續整備應變工作 112-05-02 溫暖堅韌,感恩有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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