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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消費者取得業者所開立之電子發票證明聯可透過電子發票證明聯內的4位隨機碼』,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消費者取得業者以簡訊或電郵等方式通知電子發票資訊可透過該資訊內的個人識別碼資訊查看發票金額及明細資料如未完整且正確輸入個人識別碼4位隨機碼資訊僅提供查詢業者所開立電子發票之上傳狀態。 首頁. 分眾導覽. 主選單. 登入. 智慧客服. 消費者. 營業人. 專業代理人. 受贈團體. 政府機關. 中. EN.

  2. 發票網路購買暨查詢系統 發票網路購買暨查詢系統 臺北市購買發票線上取號 臺北市購買發票現場叫號及等候人數查詢 全國代售點資料查詢 足量發票代售點查詢 發票中獎號碼查詢 申購須知 查詢系統 表單下載 發票Q&A 發票客服

  3. 2024年4月2日 · 若您使用的是電子發票證明聯」,電子發票查詢明細方法大致有三前往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手機條碼專區 」裡面的發票查詢與捐贈網頁查詢. 使用常見的發票對獎App掃描發票的 QRCode 查詢. 前往 鯨躍科技官網 查詢. 上述第三點開啟鯨躍科技網站後點擊網頁上方的發票查詢服務」 以電子發票證明聯為例,在上面可以看到「發票號碼」「發票日期」「隨機碼」三個欄位資訊,將它填入網頁後,按下「查詢」按鈕即可顯示發票交易明細。 若您使用的是沒有電子發票證明聯的「雲端發票」,可以前往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的「 手機條碼專區 」,輸入手機條碼、驗證碼登入. 登入後,點擊左側選單「發票查詢及捐贈」,接著設定查詢起迄日期範圍並按下查詢.

  4. ()預購網址財政部印刷廠發票網路購買暨查詢系統https://invoice.ppmof.gov.tw)/發票申購/選擇期別/線上預購申購。 ()首次使用應申請帳號;已具有「跨區網購」、「跨局零售」帳號者可採用原帳號、密碼直接登入使用。 (三)預購流程: 1.開放預購時間:上期雙月5日起至當期雙月19日止。 2.先付款後領取發票: (1)採台灣pay或虛擬帳號 (以ATM、網路銀行轉帳等)完成付款,未付款狀態欲取消或修改訂單,請於預購訂單完成之次1工作日中午12時前辦理,逾時無法變更;已付款即不能再修改訂單。 (2)完成付款之預購訂單,依照臨櫃零售時程,將於上期雙月15日起發送手機簡訊通知領取發票,並請於5工作日內領取。

  5. 一般性發票查詢

  6. 本平台113年6月12日19:00至20:00進行設備更新,作業期間影響平台線上開立發票及寄送發票功能,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2024-05-30 雲端發票智慧客服訂於113年6月7日(五)20:00至21:00進行服務升級,作業期間暫停服務。

  7. 統一發票中獎號碼 稅務資訊 認識稅務 法規查詢 統計資訊 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 汰換舊車購買新車減徵貨物稅 My稅專區 更多 >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個人房地移轉稅務試算專區 外商參展退稅 預先審核貨物稅徵免專區 應稅貨物或菸酒變質損壞銷毀專區

  8. 2021年11月8日 · 下載好以後我們打開發票+》這個 App 就會直接出現一個取景器將相機對準發票上的兩個 QR Code 掃描就會立刻出現這張發票的消費明細此外掃描過的發票也會自動加入每個月的發票清單資料庫裡面等到每個單月 25 號發票開獎後也會主動幫你對獎看看是否有中獎事實上可以查詢電子發票明細的 App 非常多下面也會再另外介紹幾個好用的發票兌獎管理 App,不過《發票+》App 是少數可以一打開就顯示發票掃描頁面,而且掃描完後會接著把明細顯示給你看並且儲存的 App,很多 App 多半就是讓你掃描發票、幫你存起來、對獎,要看明細的話要另外切換到發票清單頁面中選擇,比較不夠直覺。 所以如果有快速檢視發票明細需求的網友,可以參考看看這款《發票+》App。

  9. inv.ezpay.com.tw › invoice_index › search_platformezPay電子發票

    查詢專區. 電子發票查詢. 載具內電子發票查詢. 捐贈碼查詢. 您可於收到賣方透過ezPay電子發票加值服務平台發送的電子發票通知信件後於下方欄位輸入信件中的電子發票資訊即可查詢發票詳細資料輸入新的電子發票資訊即可繼續查詢下一筆發票詳細資料發票號碼發票日期: 隨機碼: 圖形驗證碼: 更換一組.

  10. ::: 113年03-04月中獎號碼單. 113年03-04月特別獎、特獎中獎清冊. 113年01-02月中獎號碼單. 113年01-02月特別獎、特獎中獎清冊. 領獎注意事項. 1.領獎期間自113年6月6日起至113年9月5日止,中獎人請於領獎期間攜帶國民身分證 (非本國國籍人士得以護照、居留證或內政部移民署核發入出境許可證等替代)及中獎統一發票,依代發獎金單位公告之兌獎營業時間臨櫃兌領,逾期不得領獎。 2.統一發票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中三獎 (含)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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