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教育部表示,行政院已核定國家教育研究院院長職務由教育部綜合規劃司鄭司長淵全接任;教育部綜合規劃司司長職務由教育部秘書處陳處長素艶接任;教育部秘書處處長職務由教育部秘書處杜副處長國正接任;將於112年9月2日就任。

  2. 教育人事資料彙整應用平臺. 教育部全國大專師人才網. 各教育場域不適任人員通報及查詢系統.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公務福利e化平台. 本部所屬機關(構)學校人事單位網站. 數位學習.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人事業務專區. 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及資遣相關規定 ...

  3. 本部人員. 自113年6月1日起,高等教育司科員劉姿言到職。. 自113年5月27日起,本部政務次長室秘書周從文到任。. 自113年5月20日起,本部部長室專門委員黃怡安、黃子維、廖美貞到任。. 自113年3月28日起,秘書處書記葉亭彣到職。. 自113年3月26日起,資訊及科技 ...

  4. 一、教育部人事處 (以下簡稱本處)為辦理本處及所屬人事機構人事人員之陞遷,依公務人員. 陞遷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法規,訂定本要點。 二、本處設甄審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辦理下列事項: (一)陞遷候選人員資績評分或資格條件之審查。 (二)面試及測驗方式之決定。 (三)陞遷候選人員名次或遴用順序之排定。 (四)處長交議事項之研議。 (五)其他有關陞遷甄審事項。 (六)其他法規明定交付審議事項。 三、本會組成方式及委員任期如下: (一)本會置委員十七人,成員包括: 1、指定委員:九人,除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人事室 (以下簡稱國教署人事室)主任及. 公務人員協會代表一人外,其餘七人由本處處長就本處科長以上人員指定之,並指定一. 人為主席。

  5. 認識教育部. 本部各單位. 單位名稱. 業務導覽. 聯絡方式. 1. 綜合規劃司. 學校衛生資訊、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流感防疫.

  6. 服務項目. 1.本署及所屬學校約聘僱人員進用、到離職相關事項. 2.本署及所屬學校職員考試列缺相關事項. 3.本署所屬私校組編員額、職員進用相關事項. 4.國立學校職員任免遷調相關事項. 5.本署及所屬學校升官等訓練相關事項.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陳小姐. 04-3706-1513.

  7. 一、教育部為貫徹行政革新,落實參與及建議制度之執行,並加強人事機. 構間之連繫互動,以增進人事業務之有效推展,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範圍如下:. (一) 教育部人事處。. (二) 國立各級學校及附屬機關人事機構。. (三) 國立社教研究機關人事機 ...

  8.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歡迎蒞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網站 臺中辦公室 地址:413415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 電話總機:(04)3706-1800【交通導覽】 臺北辦公室 地址:100029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一段97號 10F~13F【交通導覽】

  9. 教育部人事處成員與業務職掌. (113.4.17 更新) 【人事處傳真:02-23976946】 【業務主管】: 【 綜合業務科】: 2. 私立專科以上學校組織規程、員額編制表之會核、擬議. 3. 所屬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請任案件. 4. 本部組織法規所定任務編組聘書製發. 5. 職務代理、部屬機關(構)學校職務歸系. 6. 駐外機構雇員進用. 7. 雙重國籍. 8. 本科綜合業務. 9. 其他交辦事項(本部及所屬以外首長接篆視事、組織法規轉知、臺商學校員額編制表會核等) 【 服務考核科】: 3. 本部職員兼課相關規定、本部所屬機關構學校首長及本部職員兼課申請案件。 4. 國民旅遊卡補助申請及其他相關事宜。 5. 本部同仁識別證申請、補發、換約及自然人憑證之申辦等相關事宜。 6.

  10. 法規沿革. 歷史法規. 1.中華民國89年11月21日教育部臺 (八九)人字第89150899號函訂定. 2.中華民國90年06月19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 (九十)局企字第018012號函修正. 3.中華民國90年08月09日教育部臺 (九O)人字第90112118號函修正. 4.中華民國91年08月23日教育部臺(九一)人 ...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