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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杜虛報價格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外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提升稽查效能等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民眾安居所需,不應成為投機與炒作商品,也應避免無合理使用需求者的不公平競爭。

  2. 修正條文新聞發布-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7/1上路 林右昌房市已溫和修正 未來持續健全市場 打擊炒作. 自今 (112)年2月修正公布的平均地權條例以來除禁止不動產炒作規定已施行外7月1日上路修法內容有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限制換約轉讓檢舉獎金制度及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等4大重點同時也完成9項配套子法。 內政部長林右昌今 (30)日表示,這次修法是為了回應社會期待,打擊短進短出把房價墊高的投機客,而非投資客,逐步讓整體房市溫和修正,恢復正常健康狀態。 內政部說明,首先,在私法人買受住宅許可制部分,將分為「免經許可」及「需經許可」2類。

  3. 2023年6月15日 · 1977年頒布的平均地權條例》,主要規範土地價格上漲徵稅土地使用等內容近年為了抑止炒房又陸續修法增加像是紅單納管實價登錄等措施而在這次被稱為史上最強打炒房的修法中主要修正了以下5大項目: 1. 禁止預售屋、新建成屋換約轉售. 預售屋和新成屋買賣契約,除了賣給配偶、直系或二等親內旁系血親,或是特殊情況(看更多: 新法上路後,預售屋就不能轉賣了嗎? )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給第三人。 此外,建商也不能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可按戶(棟)處罰50到300萬。 2. 重罰不動產炒作行為. 依照新法規定,不動產炒作行為包括:散佈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假交易創造熱銷假象、違規買賣不動產且明顯影響市場秩序,或是壟斷轉售不動產以牟利等。

  4. 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三讀 內政部抑制炒作健全交易. 發布日期:112-01-10 09:34. 單位:地政司. 立法院今10日三讀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代理部長花敬群感謝立法院全體委員及朝野黨團的支持使修法順利通過花敬群表示這次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健全房市交易秩序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就長期而言亦將有助於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協助不動產產業永續經營並保障國人購屋權益與居住正義。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用來居住,而非是用來投資炒作的商品。 近年來,因經濟成長,促使房市購屋需求及交易熱絡,投資客或部分業者,趁勢藉由預售屋換約或營造熱銷搶購等手法,炒作哄抬房價,並將高房價成本轉由全民負擔,所以內政部特別推動「平均地權條例」修法,以防杜炒作行為。

  5. 2023年7月29日 · 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通過立法院祭出五大措施遏止炒房包括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5,000萬元。 《平均地權條例還有哪些修法重點本文整理出修法始末影響面向和各界看法帶你馬上了解平均地權條例是什麼平均地權是我國土地政策最高指導原則,《 平均地權條例土地法的特別法其前身為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 根據內政部地政司 資料顯示 ,自1949年國民政府遷台後,推動一連串土地改革如375減租、耕者有其田等。 隨著經濟繁榮帶動都市土地價格上漲,政府遂於1954年制定《實施都市平均地權條例》,規定自1956年起,在台灣各大都市實施平均地權。 不過,由於平均地權的實施範圍僅以「都市土地」為限,導致都市以外的土地漲價、全部歸私,成為牟取不法暴利之對象。

  6. 法令-總統令修正公布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 112-05-16 解約申報. 法令-修正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預售屋銷售資訊備查辦法部分條文. 112-06-08 檢舉獎金. 法令-訂定不動產銷售買賣與申報登錄資訊案件檢舉獎金及罰鍰提撥運用辦法」 112-07-01 修正條文. 法令-行政院令定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文自112年7月1日施行. < 1 2 3 4 > 目前在第 1 頁 / 共有. 33. 筆 | 4 頁.

  7. 條例. 不動產經紀業管理. 實價登錄2.0. 門牌地號完整揭露 增訂機關查核權,加重屢不改正罰則 預售屋資訊及契約備查 預售屋全面納管且即時申報 紅單交易納管. 已於110.7.1施行. 修正平均地權條例. 為防杜不動產炒作,及保障自住購屋者權益,內政部推動平均地權條例. 修法,經總統於112.2.8日公布,其中重罰不動產炒作規定已生效,. 餘條款報請行政院核定. 預計112.7.1 施行。 本次修正 大重點:(5+1.5) 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 限制換約• 重罰不動產轉售炒作行為. 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及罰鍰提撥業務費用. 修正地價評議委員會組成、比例. •解約申報登錄. 4. 二、修正平均地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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