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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7月21日 · 根據 勞基法 、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的規定,以下 4 種狀況為「非自願離職」:. 狀況 1:公司休業、倒閉. 根據 就業保險法 §11 ,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時,就屬於「非自願離職」範疇。. 狀況 2:雇主主動資遣 ...

  2. 2020年5月26日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就業保險-書表及範例-給付業務所需表格-失業給付-離職證明書. 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部份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友善列印 : 請利用鍵盤按住Ctrl + P開啟列印功能. 字級設定 : IE6請利用鍵盤 ...

  3. 2021年11月20日 · 非自願離職,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項規定 [3]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 [4] 、第13條但書 [5] 、第14條 [6] 及第20條 [7] 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簡單來說,非自願離職可以理解為,不是因為可歸責於勞工的事由導致勞動契約終止的情形 [8] 。 而實務上,也已承認勞工可以請求雇主提供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9] 。 三、為何要特別區分是否為非自願離職? 因為如勞工屬於「非自願離職」,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10]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之意願,並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如果仍然無法找到適合工作,就可依就業保險法請領失業給付。

  4. 這一篇文章內容包含離職證明範本的下載連結(勞動部勞工局網站),以及非自願離職、資遣費、預告期、謀職假、交接義務等。 離職證明範本下載連結

  5. 2023年12月25日 · 不論有沒有打算要申請失業補助或報名課程訓練,都建議被資遣勞工請公司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將來萬一要使用就不用回頭再看一次舊東家的臉色,另外要留意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上是不是有加註對勞工不利的文字,不要傻傻的沒檢查就直接提供給新公司

  6. 2023年1月29日 · 非自願離職證明」是你可以申請失業補助與津貼的依據,「服務證明書」則會記錄你在這份工作中所擔任的職務、工作性質與工作年資等,是找下一份工作時可以提出的證明文件。

  7. 2024年8月2日 · 本篇文章將和大家分享離職證明申請方式及用途,並進一步解釋自願離職證明非自願離職證明兩者之間的差異。 什麼是離職證明? 離職證明用途為何?

  8. 滿離職者,須分別檢附不同時期離職證明文件及契約證明,且須以最後離職事實申請失業給付【契約工 如要申請失業給付須以離職日起算1個月後】 Created Date

  9. 根據 勞動部勞保局 的規定,有四種狀況屬於「非自願離職」的範圍內: 1. 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 意思是,如果公司經營不善而倒閉、休業等狀況,員工都算是非自願離職。 2. 因《勞基法》第 11 條、第 13 條但書、第 14 條及第 20 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法條的內容看似複雜,但簡單來說,這裡提到的勞基法規定可以大致上分為兩個面向。 第一是雇主主動資遣。

  10. 2022年1月18日 · 1.請領條件. 依就業保險法第11條規定,失業給付須符合以下請領條件: 被保險人為非自願離職。 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係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11條、第13條但書、第14條及第20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 另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1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6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 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 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 2.給付內容. 給付期間: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惟申請人離職退保時年滿45歲或領有社政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者,最長發給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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