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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23日 · 但要注意的是,共同正犯不能簡稱為「共犯」,因為刑法上的共犯是指「教唆犯」和「幫助犯 [1] 」,意義完全不同。 案例說明:在案例一中,A男和B男有相同犯罪目的,也確實一起殺死C男,屬於實行自己犯罪的正犯,且因為是兩人一起行動,又可稱為共同正犯 ...
2018年10月18日 · 三、什麼是共犯?類型有哪些? 共犯指的是促成犯罪,但未親自從事犯罪行為的人,類型則有以下二種: (一)教唆犯 [2] 透過言語、文字、肢體動作等方式去引起行為人的犯罪意圖,而明示的慫恿、挑釁,或是默示的手勢、點頭等均包含在內。
分類 [ 編輯] 共犯之成立,依作為通說的「共犯從屬性說」,以正犯的成立為前提。. 共犯獨立性說認為,正犯不存在時,共犯依然得以成立 [1] 。. 而在 大陸 刑法學 中,共犯常常被作為「共同犯罪」的簡稱,包括主犯、從犯、脅從犯、教唆犯四類,與上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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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 81 年 06 月 26 日. 要旨:. 共犯在學理上,有「任意共犯」與「必要共犯」之分,前者指一般原得由 一人單獨完成犯罪而由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之情形,當然有刑法總則共犯規 定之適用;後者係指須有二人以上之參與實施始能成立之犯罪而言。. 且「 必要共犯 ...
共犯(英語: accomplice )、共同犯罪,系指加功于正犯之行为及行为人,包括教唆犯与帮助犯两种。 分类 [ 编辑 ] 共犯之成立,依作为通说的“共犯从属性说”,以正犯的成立为前提。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成立之罪,其共同實行、教唆或幫助者,雖無特定關係,仍以正犯或 共犯 論。 但得減輕其刑。 因身分或其他特定關係致刑有重輕或免除者,其無特定關係之人,科以通常之刑。
且「必要共犯」 依犯罪之性質,尚可分為「聚合犯」與「對向犯」,其二人以上朝同一目標共同參與 犯罪之實施者,謂之「聚合犯」,如刑法分則之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罪、參與犯罪 結社罪、輪姦罪等是,因其本質上即屬共同正犯,故除法律依其首謀、下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