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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2月21日 · 「法院判決就像是場棒球賽! 」陳國文多次以棒球來形容判決。 他表示,過去沒有電視錄影、轉播時,投手投出的球是好是壞,雖有設定標準,都最後都是由裁判主觀判斷,而訴訟也是一樣,法官固然必須依照客觀證據認定事實,但法官個人的生活經驗及價值觀等主觀認知,仍難免影響判決結果. 陳國文坦言,審理案件涉及法官個人的主觀意識,難免如同棒球賽的裁判一樣,有時候會出現判斷上的偏誤,這並不表示裁判不公,其實主因大多是在於「角度」,因為從裁判站立的位置,未必看得到真相,所以如今球賽才會引進電視輔助判決。 法官也一樣,就算是飽讀詩書,經歷豐富,盡忠職守,有時候仍會因檢辯雙方呈現事實以及法官自己理解的角度不同,而有誤判的可能,他認為這就是「人的限制」。

  2. 2023年5月8日 · 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林姓男子因感情、工作、金錢等問題,同居女友發生多次爭吵,之後見女友聚餐酒醉,想起2人曾「相約去的國度」,於是用皮帶勒死同居人再持菜刀割腕自殺獲救,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判林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最高法院今(8)日駁回林的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確定。 林男女友107年間開始交往,並於105年租屋同居,不過,兩人因感情、工作、金錢等問題,發生多次爭吵,並協議林男於110年11月間搬離租屋處。 110年10月25日晚女友友人相約聚餐,酒醉的女友獨自上樓回家,林男女友的兒子將其她攙扶到房間內床上睡覺。 隔天26日凌晨,女友之子再關心母親狀況,見其母反而躺地上睡覺。 女友之子到房間探視時,女友說「人生好累,我們來去的國」。

  3. 2023年8月14日 ·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刑事案件被告提起上訴,卻又遇到前審相同法官沒有迴避是否違憲? 包括陸正綁架案判決死刑確定的邱和順等35名定讞死刑犯,涉貪前立委高志鵬等,聲請刑事訴訟法官迴避的釋憲案,憲法法庭今(14)日作出憲判字第14號判決,除了同一案件,曾參與據以聲請再審或提起非常上訴之刑事確定裁判的法官,遇到再審或非常上訴程序,應自行迴避,這個部分在刑事訴訟法未明文規定上開法官迴避事由,憲法第16條保障訴訟權之意旨有違外,其他都不違憲。 憲法法庭今天宣判的釋憲案,聲請人主要質疑刑事訴訟法官迴避事由,也就是俗稱的「連身條款」,憲法法庭去年召開說明會,共有46案併案審理,後來又有多人加入聲請釋憲,至今已52案,憲法法庭併案審理。

  4. 2020年1月27日 · 近日他們公布了一項研究,表示他們當初利用縮時攝影,拍攝一具屍體17個月的分解過程,但讓他們沒想到的是,在30分鐘的縮時影片中,卻發現屍體的四肢會自行移動,特別是手臂,會自己向內靠近身體。 怎麼會發生這樣的情況呢? 該單位的一名研究員就表示,屍體在沒有生命特徵的情況下會自行收縮、移動主要是因為關節間的韌帶持續失去水分、最終乾化所致,並不是什麼靈異現象又或者被外力所影響。 另外,也因為過去相關研究都是以北半球的生態、氣候去設計,和澳洲不同,所以他們一直都很擔心會受影響,不過此次的研究證明過去的研究都能夠套用在澳洲上,且有助於犯罪鑑識災難調查,所以認為此次的研究是非常重要的。 對此,該研究的指導博士Dr.

  5. 2021年8月25日 · 2021-08-25. 康 弘昌. 中央電影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影 黨產會. 字級. 匯流新聞網記者康弘昌/台北報導. 黨產會24日決議中影公司締結行政和解契約,解決雙方因黨產條例所衍生的爭議、訴訟,中影公司將不再有涉及不當黨產政黨附隨組織之疑問。 中影公司表示,一定會再努力,為國家社會全體股東做出更好的貢獻,同時傳承並發揚影視文化,中影公司對於和解方案內容沒有遺憾,本和解方案亦代表歷史共業下的影視文化,將有一個全新的影視文化時代開始。 中影表示,中影公司現行股東幾乎全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的歷史過程無關,尊重法律規定行政機關行政處分內容。

  6. 2024年4月23日 ·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潘語綺/台北報導. 今(23)日是眾所矚目的死刑憲法辯論,死刑存廢是許多民眾關心的社會議題,立委王鴻薇揭露,法庭之友名單簡直可笑至極,裡面滿滿都是廢死團體佔據,17份法庭之友意見書有14個明確支持廢死,其中還有5位強調不需要思考配套,也不可以用無期徒刑、不可假釋來替代死刑,這樣的意見比例內容完全悖離現實人民想法,實在讓人難以接受。 王鴻薇說,根據中正大學犯罪研究中心於2022年的民意調查,有高達87.8﹪民眾反對廢除死刑;媒體最新民意調查也有超過7成民眾不支持廢除死刑,更有8成5民眾認為現行法令對犯罪加害者過度保護。 她強調,現今社會大部分民意就是反廢死。

  7. 2023年3月16日 ·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台灣東洋公司(4105)前董事長林榮錦間的民事訴訟甫經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林榮錦今(16)日透過律師葉建廷、張至柔發出標題為「東洋承認用7億款項交換證據! 公司治理豈能如此? 司法又豈應容忍? 」的聲明稿,指稱東洋公司以7億元之鉅額款項做為籌碼,要求Denis Opitz提供刑案中追訴他的證據作為交換,企圖以不當黑手影響司法審判。 聲明稿全文如下: 針對林榮錦先生日前對東洋公司、蕭英鈞、林金榮、胡宇方等人提告民事損害賠償案件,本律師謹代林先生鄭重聲明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