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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3日 · 高院今判決認定,陳致遠被指涉4場假球案,在95年7月前涉3場打假球,但應適用連續犯規定,只論一罪,另95年8月被控打放水球無罪,只判6月徒刑定讞,可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張誌家部份被控涉2場假球案,高院認定一場無罪,另一場是詐欺取財未遂,因此只判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定讞。 蔡豐安則涉嫌2場假球案,均在95年7月前,高院認定依法其能論一個詐欺取財罪,今判他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6萬2000元。 重要被告還有涉賭組頭「雨刷」蔡政宜,一審被判3年10月,均可易科罰金,且併科罰金1000萬元,今改判為3年8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2014年8月14日 ·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我國職棒史上涉案球員人數最多的第五次假球案,一審依詐欺取財罪,判陳致遠等前職棒球星一年至兩年半徒刑,但高等法院昨判決,大幅減刑改判,陳致遠、蔡豐安判刑六個月,張誌家判四個月,均可易科十多萬元不等罰金定讞,不必坐牢。 至於中華職棒以「嚴重損害商譽」為由,對數十名涉案球員提出共二.一億元民事求償,高院承辦合議庭已轉給高院民事庭審理中。 本案共有四十四名現役、退役職棒球員涉案,檢調追查發現,九十五年,前台南縣議會議長吳健保、「雨刷」蔡政宜、余則彬等簽賭集團,利用「錢、暴力恐嚇和性招待」等伎倆,收買球員打放水球,包括前兄弟象球星陳致遠、蔡豐安,曾旅日的前La New熊先發投手張誌家等球員,都收錢打假球。
2011年7月1日 · 2024總統立委選舉. 網友回應. 涉案後的態度影響了被告球員的判決刑度。 職棒明星陳致遠、張誌家涉打假球,陳致遠頻上電視節目喊冤,被檢方認為他企圖利用庭外影響司法,「犯後態度不佳」;張誌家則在法庭上說溜嘴,指會再做一場還組頭。 兩人都被合議庭認為是打假球簽賭集團的「共犯」,雙雙重判,且不得易科罰金。 另外,張誌家也被前La New熊隊戰友蔡宗佑咬出,曾接受「雨刷集團」性招待。 張雖否認,但合議庭根據證人證詞認定「確有其事」;而組頭余則彬指控陳致遠、蔡豐安接受性招待,合議庭認定蔡豐安有接受性招待,但未對陳的部分進行釐清。
2010年1月8日 · 2010/01/08 06:00. 〔記者林慶川、何瑞玲、鄭又嘉/台北報導〕職棒假球案再爆超級震撼彈! 「雨刷」簽賭集團首腦蔡政宜供稱,曾拿下中華職棒總冠軍賽最有價值球員(MVP)、有「黃金戰士」之稱的兄弟象A咖外野手陳致遠,也被他收買配合打假球;由於陳致遠是中職元老級指標球星,一旦確認涉案,勢必將更重創職棒形象。 檢方近日將約談. 據悉,檢調已發現遭雨刷簽賭集團染指的球賽,至少可回溯到九十六年,為了解陳致遠涉案場次及收受金額,檢方近日將約談陳致遠,以了解蔡政宜指控是否屬實。
2011年7月1日 · 法官昨痛斥張誌家、陳致遠等球星,身為家喻戶曉的職棒隊員,擁有球星光環卻不知廉潔自持,反而「貪圖私慾」與簽賭集團合作打放水球,「辜負廣大球迷粉絲的期待與信任」,且棒球運動是我國運動形象的表徵,卻被組頭藉由運作輸贏詐賭獲取暴利,陳致遠、張誌家等部分球員,甚至與綁球的組頭合謀,在比賽中放水,以收取對價、分紅或免費性招待等不正利益,嚴重戕害棒球運動發展。 法官昨天也痛批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指他身為民意代表,代表人民監督政府,理應奉公守法,竟無視諸多期待,貪圖暴利,夥同手下收買、恐嚇球員,令他們在比賽中配合放水詐賭,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及安全。
2023年12月13日 ·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陳志遠補充,在2021年無照柔道教練摔死7歲孩子的事件後,體育署最直接的政策,就是建立一個教練證照的查詢網站,甚至還不是要求教練無照不能教學,而是要選手或家長查詢後自行考慮。 陳志遠也提及,林鼎岳於2011年對未滿14歲的人犯加重準強制性交罪早已定讞,目前制度卻沒辦法有效處理,更遑論禁止他對兒少選手的教學;而且至今體育署對他非但沒有停權紀錄、網站也持續登記他的教練資格,甚至民眾向體育署反映,體育署也沒有進行相關措施,這顯然就是制度問題。 陳志遠表示,希望體育署要認真落實教練證照撤銷與通報的制度,對於個別運動團體、協會在不適任教練認定上的「作為或不作為」都要有所把關。
2010年2月11日 · 張誌家、陳致遠、蔡豐安 被起訴求刑2年板橋地檢署昨天偵結職棒假球案,認定全台計有九大簽賭集團收買職棒球員操控球賽,其中台南縣議長吳健保、「雨刷」蔡政宜等集團成員,及前兄弟象總教練中込伸,明星球員陳致遠、張誌家等二十四人被依賭博、詐欺罪起訴,曹錦輝、謝佳賢雖與簽賭組頭過從甚密並接受性招待,但檢方認為打假球的罪嫌不足,兩人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