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長鄭銘謙:刑法141之1法律概念不明確、涉及主觀價值判斷
立法院今日審查行政院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提出的覆議案,國民黨立委鄭天財質詢指出,刑法第141條之一要經過法院的審理判決,不像行政院文宣稱懷疑就可以形成的。對此,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該條文涉及到主觀價值的判斷,是一個不明確的法律概念。藍白國會擴權法案於刑法增訂第五章之一藐視國會罪,以及第141條之一,「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
自由時報電子報
14 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