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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2. 網路交易課稅專區. 反避稅專區. 熱門連結. 國稅小幫手 (另開連結視窗) 地稅小幫手 (另開連結視窗) 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 (國稅) 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 (另開連結視窗)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稅捐稽徵法修正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單一窗口查詢金融遺產暨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服務專區 (連結至財政部臺北國稅局) 線上申辦. 申請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稅率. 註銷使用電磁紀錄媒體申報. 申請提前使用統一發票.

  3. 國稅問與答. 營利事業所得稅. 拾捌、「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營利事業之相關規定 (共計9題) 新制與舊制有何不同? (2913) 更新日期:111-04-06. 舊制下,土地係按公告土地現值所計算的土地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不納入所得稅課稅範圍,僅就房屋部分計算財產交易所得課稅;105年1月1日起實施新制,房屋、土地均應按實價計算交易所得課稅。 新、舊制比較表列如下: 註:自 107 年度起,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由17%調高為20%,但課稅所得額在50萬元以下之營利事業,分3年逐年調高1%,即107年度稅率為18%,108年度稅率為 19%,109年度及以後年度按20%稅率課稅。 更多相關資訊. 房地合一課稅新制對機關團體之影響為何? (2915) 113-05-27.

  4. 公示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資料公示查詢. 非營利事業公示資料查詢. 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 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查詢. 小規模營業人導入行動支付適用租稅優惠資料查詢. 稅籍登記行業代號-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查詢 (連結至財政部官方網站)

  5.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同時符合「住家用」及「現值在新臺幣10萬2千元以下」二項條件,就可以免徵房屋稅。 因此,屋齡並非決定徵免房屋稅之要件,須視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而定。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如果房屋現值雖在10萬2千元以下,但房屋有部分面積供營業或其他非住家使用,就應依實際使用面積分別課徵房屋稅。 而原本符合上揭規定免徵房屋稅之房屋,如嗣後變更使用情形為非住家使用,或房屋有增建而增加房屋現值者,仍應依規定課徵房屋稅。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關心您,如有任何問題,可利用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更多相關資訊. 關懷弱勢! 中市地稅局提供預約到府稅務服務. 113-05-31.

  6. 外僑與綜合所得稅. 一、外僑綜合所得稅與居留期間的關係. 更新日期:113-04-19. 凡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之外僑,應就其中華民國來源所得,依法繳納綜合所得稅。 外僑因在臺居留期間之久暫不同,分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非居住者)與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居住者)。 其納稅方式亦有不同,茲說明如下: (一)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 1. 同一課稅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在臺居留不超過90天者,其中華民國來源之扣繳所得,由扣繳義務人依規定扣繳率(請見十六項)就源扣繳,無庸申報;其中華民國來源之非屬扣繳範圍之所得,應於離境前依規定之扣繳率辦理申報納稅。 2.

  7. 地稅局說明,為防建商以承受人 (買方、交換人或受贈人)名義申請建照,或於房屋建造完成前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使承受人成為使用執照登載的起造人並取得房屋所有權,也就是建商假藉委建之名,行買賣、交換或贈與移轉房屋之實,產生逃漏契稅之情形,政府已於88年修正契稅條例規定,如是以上述方式取得房屋者,應於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使用執照之日起6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繳納契稅;若不依限申報契稅,每逾3日將被加徵應納稅額1%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 但不超過新臺幣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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