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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舉例:勞工減班休息前12 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為新臺幣( 以下同)45,800 元,減班休息 後協議薪資為26,400 元, 可依規定申請薪資差額補貼9,700元(=(45,800-26,400)*50%)。. ( 二) 本計畫之薪資差額補貼,每月最高發給11,000 元,最長發給6個月。. ( 三)同一勞工於同一時期受僱於二個 ...

  2.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安心就業計畫 薪資差額補貼申請書. (黃底為必填欄位) 申請日期:110年 7 月15 日 案件編號: 申請人 姓名賈北伯. 身分證統一編號 /居留證號碼. A000000000. 聯絡電話 (公司 ) 02-8995-6399(住家 ) 02-0000-0000出 生 日期. 88年8月8日. (行動電話 )0900-000-000 ...

  3. 安心就業計畫. 中華民國109 年3 月27 日勞動發就字第1090504772號令訂定. 一、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對國內就業市場之影響,於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暫時縮減工作時間及減少工資期間(以下簡稱減班休息),運用薪資差額補貼措施,以穩定就業,特訂定本計畫。 二、本計畫主辦機關為本部勞動力發展署( 以下簡稱本署),其任務如下: ( 一)計畫之擬訂、修正及解釋。 (二)計畫之協調、督導及經費預算調控。 (三)資訊管理系統規劃、建置及管理。 (四)執行績效之統計分析及成效檢討。 (五)其他依本計畫應辦理事項。 三、本計畫執行機關為本署所屬各分署(以下簡稱分署),其任務如下: ( 一)計畫之宣導、執行、管控、查核及申訴處理。

  4. 表一就業安心專案計畫申請摘要表.DOC 表二就業安心專案計畫書撰寫格式就業安心專案計畫 計畫.DOC 表三:「職業/教育訓練計畫」.DOC 表四: (行政院所屬機關())考核作業程序與細部考核作業須知參考範例).DOC 表五就業安心專案計畫

  5.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安心就業計畫的適用對象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施行期間經與雇主協商同意減班休息實施期間達30日以上並由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的減班休息勞工包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及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的部分工時勞工庇護性就業身心障礙勞工也可以適用。 薪資差額補貼計算方式為勞工實施減班休息日前1年內,現職雇主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12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與減班休息協議書所載減班休息期間的每月薪資差額的50%,按月發給,每人每月最高可領10,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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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年3月26日 · 勞動部為了穩定勞工就業狀況推動安心就業計畫 」,自109年3月27日起,「減班休息勞工即可開始向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提出申請勞動部表示針對減班休息勞工除了2月18日已經加碼實施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 」,讓勞工利用減班休息期間參加訓練課程並給予訓練津貼補助現又進一步推動安心就業計畫」,並比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追溯自109年1月15日開始生效。 安心就業計畫係因應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衝擊,由政府提供部分薪資差額補貼給減班休息勞工,降低薪資減損對勞工生計的衝擊,協助穩定就業。

  8. 按本計畫第4點第1項規定本計畫之適用對象為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並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以下簡稱減班休息勞工):(本計畫實施期間始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 (二)勞雇雙方協商減班休息實施期間為30日以上,並經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列冊通報。 (三)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或與雇主約定正常工作日數及時間之部分工時勞工。 」第5點第1項及第2項規定「分署核發減班休息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應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與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少工時之協議資料所載減班休息期間之每月薪資(以下簡稱協議薪資)之差額(以下簡稱薪資差額),依下列基準按月發給:(一)薪資差額為新臺幣(以下同)7,000元以下者,補貼3,500元。 (二)薪資差額為7,001元以上至14,000元以下者,補貼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