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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師與確診者相處時沒戴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可請防疫隔離假

      最新疫情停課》老師請假規則、線上教學與溝通資訊彙整|翻轉教育
      • 1. 教師與確診者相處時沒戴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可請防疫隔離假。 2. 同住親友確診,可請防疫隔離假。 3. 為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檢疫者,可請防疫隔離假(照顧者可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隔離及檢疫期間防疫補償版法」辦理, 申請防疫補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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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2年5月12日 · 防疫隔離假(3天):教師為確診者之密切接觸者、照顧受隔離家屬 1. 教師與確診者相處時沒戴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可請防疫隔離假。

    • 本規則依教師法第三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 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按月支給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
    • 教師之請假,依下列規定:一、因事得請事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每學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 教師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給予公假。其期間由學校視實際需要定之:一、奉派參加政府召集之集會。二、奉派考察或參加國際會議。三、依法受各種兵役召集。
  3. 教師因疫情影響 請假說明. 一、確診: 教職員工申請「隔離公假」,檢附衛生局隔離通知書pdf檔. 二、居家隔離: 教職員工為照顧確診之 0-12 歲子女或 照顧生活不能自理之受隔離、 檢疫、自主防疫、實施防疫假無法到校者 ,倘教職員工仍可居家辦 公或線上教學 ...

  4. 1. 依教育部疫苗接種 Q&A,學校教師申請該 別,給假不給薪(Q4、Q13),其所遺課務代課 費用由學校支付。 2. 依據教育部人事處公告 之武漢肺炎防疫期間,公立學校教師請假說 明。 3. 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 處公告之防疫怎麼 請?

    • 校園防疫規定1:4/17起校車、娃娃車口罩開放,改採建議配戴!
    • 校園防疫規定2:學生、老師確診輕症免隔離
    • 校園防疫規定4:學校體溫量測防疫規定
    • 校園防疫規定5:境外生入境防疫規定
    • 常見問題

    依教育部最新公告,放寬校園室內帶口罩的規定,不論是國小、國中、高中及大專校院、幼兒園、課後照顧中心或補習班,在室内、室外皆不再強制要求戴口罩。需注意的是,如果是在學校健康中心等特定場所仍需依規定配戴口罩,自4月17日起,公共運輸如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車,將放寬為「不強制但建議配戴」。 此外,若處於以下特殊情境,也建議配戴口罩: 1. 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 2. 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外出時。 3. 人潮聚集且無法保持適當距離或通風不良之場合。 4. 與年長者或免疫低下者(尤其是未完整接種疫苗者)密切接觸時。 5. 搭乘公共運輸交通工具及特定運具(復康巴士、校車、幼兒園專用車、校園接駁)。 放寬校園口罩規定並非要求全面脫口罩,可由老師、學生自行決定是否脫口罩,雙方互相尊重即可。指揮官王必勝...

    依最新規定,如果學生、教職員工是輕症確診者,自3月20日隔離天數從原先的「5+n」改為「0+n」,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11月7日起,移除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規範,因此進入各級學校及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社區大學、短期補習班、樂齡學習中心、社教館所及圖書館、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及游泳池等,是否要量體溫,可由各學校及防疫需求自行決定。

    不需要!指揮中心指出,配合本次校園防疫新制再放寬,同步修訂相關配套措施於3月20日起,取消入境學生的「0+7」自主防疫措施,不需隔離、不需進行7天自主防疫。 而過去提供入境人員、入境學生每人1劑的家用抗原快篩試劑,自3月1日起也停止提供。入境時學生如有症狀可於機場港埠洽疾管署檢疫人員,必要時採檢。

    國小、國中、高中職確診請假的標準是什麼?

    原先「5+n」將走入歷史,自3月20起的校園防疫新制,輕症、無症狀的確診者放寬為「0+n自主健康管理」。確診者的同班同學與教師,快篩陰性可到校,陽性則不到校;與確診者摘下口罩共同活動15分鐘以上(如社團活動),快篩陰性無症狀可上課,如有症狀應盡速就醫。

    家長(同住家人確診)確診的話,孩子(學生)可到校上課嗎?

    可以!如孩子屬於密切接觸者,配合確診隔離政策的放寬,自3月20日起同步取消「0+7」自主防疫措施。

    安親班、補習班、課照中心確診請假標準為何?

    補習班、安親班、課照中心確診請假也比照辦理防疫新制。原先確診者進行5天居家照護規定將取消!自3月20起,輕症、無症狀的確診者放寬為「0+n自主健康管理」。

  5. 教育部補充說明,針對111年5月21日、22日舉辦國中教育會考,採確診者參加補考方式辦理,另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者依類型分別至不同類型的隔離試場(第二類備用試場)應試,自主健康管理者則至一般考場應試,一般試場與第二類備用試場動線

  6. 2022年5月10日 · 根據台北市教育局規定,倘學生為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而被匡列居家隔離,0至6歲學齡前幼童必須由一名家長陪同居家隔離,家長會收到居家隔離通知書,和孩子一起進行隔離及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