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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李明哲事件,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當事人李明哲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广州市、长沙市国家安全机关拘捕,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起诉。

  2. 2017年4月4日 · 李明哲事件 ,是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 發生的一起刑事案件。 當事人 李明哲 因涉嫌「 顛覆國家政權罪 」而被 廣州市 、 長沙市 國家安全機關拘捕, 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檢察院 起訴。 因當事人 台灣居民 [註 1] 李明哲曾進入失聯狀態 [1] ,引發 人權 侵犯爭議 [2] [3] ,經其妻 李凈瑜 與台灣多個民間團體組成『尋找李明哲─李明哲國際救援小組』 [4] 強力奔走下而使此事受 台灣 關注、至 美國 求援,引起數個國際媒體採訪報導 [5] ,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 及 台灣人權促進會 向 聯合國 人權機制針對此案提出緊急申訴,並成為台灣第一個被聯合國人權機制受理的個案 [6] ,後來 歐洲議會 中與 劉曉波 案一併做出『RC-B8-0459 / 2017』決議案號 [7] 。

  3. 2022年4月15日 · 李明哲案全經過!. 赴陸訪友變「坐牢5年」今返台 人權爭議謎團待解. 記者蔡儀潔/北京報導.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在大陸服刑期滿,15日搭機返台 ...

  4. 2017年11月28日 · 台灣居民李明哲,涉嫌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28日在湖南省岳陽市再度開庭。 在審判過程中,法庭表示,李明哲從2012年到2016年間,透過微信與中國人士彭宇華一起攻擊國家與政權制度,企圖「顛覆國家政權未能得逞」。 李明哲也在庭上表示,承認一切的起訴內容,並放棄上訴機會,最終被判處5年徒刑,另褫奪公權2年。 李明哲當庭認罪 台灣陸委會稱未符正當程序....

  5. 文山社區大學員工李明哲於2017年3月19日從澳門入境中國,被迫失蹤。 同年3月29日,在台灣民間團體的施壓下,中國首度承認李明哲遭到中國政府關押;5月26日,中國才以「顛覆國家政權罪」,「正式」逮補李明哲;9月11日,中國湖南岳陽法庭開庭審判李明哲,起訴書內容全部皆是李明哲於2012-2013及2015年在台灣上網的言論。 2017年11月28日,李明哲被判徒刑五年,褫奪公權二年,家屬收到赤山監獄通知可以每月探視一次,但其妻李凈瑜在2018年1月30日欲搭機前往探視,仍舊·被拒,依照監獄規定所郵寄之冬天保暖衣物,也被監獄拒收。 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團體組成「李明哲救援大隊」,從一開始的國際連署,到向聯合國申訴,李凈瑜前往美國國會,與中國709被逮補之維權律師家屬共同作聽證。

  6. 2022年8月9日 · 专访李明哲: 身处自由国度、却怀奴心之人最可悲. 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 (Nancy Pelosi)访台期间,特别关注台湾的白色恐怖统治历史。. 她8月3日参访 ...

  7. 2017年11月28日 · 前民進黨黨工、NGO工作者李明哲今年3月在大陸遭到逮捕,被控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重可處無期徒刑,9月開庭時,李明哲當庭表示感謝中國 ...

  8. 2022年5月10日 · 李明哲刑满获释后,于今年的4月15日回到台北,这是他首次面对媒体,公开他在中国狱中遭强迫劳动、喂吃馊食和洗冰水澡等非人道的待遇。

  9. 2021年11月11日 · 2021/11/11. 李明哲是一名NGO工作者曾是台北市文山社區大學的學程經理及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志工。 長期關注中國人權、民主運動議題,曾自費寄送社會科學類的書籍到中國,支持中國公民社會組織行動,也時常在社群媒體上(QQ、臉書、微信等)與中國友人分享轉型正義、中國政體等諸多看法。 事件發生. 在2017年3月19日,李明哲從澳門入境中國時失蹤。 由於中國政府不願承認關押李明哲,其家屬及民間社團歲隨即召開「尋找李明者記者會」,要求中國說明李明哲下落及公布失蹤前的海關畫面。 同年的4月,147個國內外NGO連署要求中國政府釋放李明哲,國際特赦組織更多次發布緊急救援。 5月中國官方證實李明哲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逮捕。

  10. 2020年3月21日 · 台灣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至今已在中國「被消失」滿3年,因為推廣民主思想遭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5年、被押入血汗工廠強迫勞動超過12小時、被迫吃餿食暴瘦30公斤,如今遇上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更是生死未卜。 然而在李明哲事件3周年紀念講座上,長期救援李明哲的鄭秀娟、孫友聯、黃怡碧等人,卻道出鮮為台灣人所知的李明哲一面──即便遭受酷刑,他最在乎的仍不是「自己」,只為貫徹身為「人」之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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