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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登入檢舉人資料. * 姓名: 姓名請輸入身分證登錄之正體中文姓名,若輸入錯誤,可能影響檢舉結果(不舉發) * 身分證字號: * 電子信箱: * 聯絡電話(手機): * 聯絡地址: * 驗證碼: (若無法看清,請點擊圖片更新驗證碼。 1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自行為終了日起未逾七日者民眾得以言詞或其他方式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敘明下列事項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一、檢舉人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及電話號碼或其他連絡方法。 請檢舉人詳實填寫上述個人資料。 如有疏漏,將依上揭處理細則第23條第3款處理。 2、本專區將依據您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寄送認證信件及回復處理進度。

  2.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檢舉專用說明. 壹、法源依據.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但 行為終了日起逾七日之檢舉 ,不予舉發。 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至第24條。 三、依據交通部112年8月9日交路字第11200233351號函暨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112年12月5日運駕字第1125034203號函辦理,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下稱裁罰細則)第12條第1項規定 ,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可予以勸導不舉發,無論現場稽查、逕行舉發、科技執法或受理民眾檢舉均適用。

  3.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交通違規檢舉專區. 1.本局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取得您的個人資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下依本局隱私權保護政策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2.您可依您的需要提供以下個人資料: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連絡方式 (包括但不限於電話號碼、E-MAIL或居住地址)或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識別您個人之資料。 3.您同意本局以您所提供之個人資料確認您的身分、與您進行連絡、提供您本局相關服務及資訊,以及其他隱私權保護政策規範之使用方式。 4.您可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本局 (1)請求查詢或閱覽、 (2)製給複製本、 (3)請求補充或更正、 (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或 (5)請求刪除。 但因本局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需者,本局得拒絕之。

  4.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 網路建議與檢舉. 市政信箱. 交通違規檢舉. 線上申辦. 本局申辦服務說明及檔案下載. 交通違規申訴. 交通違規檢舉. 入山案件申辦系統. 拾得遺失物管理系統. 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線上申辦. 便民服務. 網路建議與檢舉. 便民資訊. 桃警期刊. 線上申辦 (查詢)專區. 退休警察人員園地. 公告訊息專區. 警政新聞: 2022-11-01 偷竊車內財物 警方迅速偵破送辦. 2022-10-31 男女爭吵擾鄰、員警獲報到場勸導、通報家防中心. 2022-10-30 「不給錢,就搗蛋」詐騙集團花招百出 大園警結合萬聖南瓜節活動變裝宣導反詐. 2022-10-29 副駕乘客遇臨檢逕自下車 警一查果然是通緝犯.

  5. 交通訊息: 113-04-08 113年4月8~11日連續4個夜間9:00至翌日6:00施工封閉台66線西向平面車道請改道行駛. 113-04-01 自113年4月8日至5月2日每週一至週四22時至翌日6時進行國道1號南下林口B交流道入口封閉之交通. 113-03-18 113年3月21、25日(星期四、一)夜間11:00至翌日6: ...

  6. 本市交通違規申訴申請注意事項. 申請注意事項. 1. 違規通知單所載「應到案處所」非本處者 ,建議至 監理服務網 (https://www.mvdis.gov.tw)或依據舉發通知單所載 「應到案處所」官網 提出申訴。 2.車主與實際駕駛人不同之逕行舉發案件,如欲「歸責實際駕駛人」,請「車主」於「應到案日期前」檢具相關資料 (違規通知單、採證照片、及駕駛人駕照影本)至本處窗口辦理或利用本處「線上申辦—違規移轉駕駛人申請」填寫及辦理。 3.車主如為法人、團體或外國人時,姓名欄應記明名稱及代表人或管理人。 4.提醒民眾,行政訴訟應於收受裁決書後法定30日不變期間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上述30日不變期間不因提起申訴而得以順延,另未提起申訴亦得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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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桃園市政府警察局

  9. ::: 首頁. 訊息公告. 常見問答. 更新日期:112-06-06. 分類:交通. 發布單位警政署秘書室. 發現交通違規行為時應如何檢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7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民眾依該條第1項規定檢舉同一輛汽車二以上違反本條例同一規定之行為,其違規時間相隔未逾6分鐘及行駛未經過1個路口以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以舉發1次為限。 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20條規定,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1項各款之行為,自行為終了日起未逾7日者,民眾得敘明下列事項,並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

  10. Jan. 19. 【停機公告本處線上申辦暨簡訊服務系統為進行系統更新維護自113年1月19日下午5時至下午8時暫停服務。 01.罰單到期通知. 申請罰單到期簡訊通知的民眾若有逕行舉發之違規案件本處將於警方入案後10日內發送簡訊提醒民眾。 02.吊扣駕 (牌)照到期領回通知. 有申請吊扣駕 (牌)照到期領回通知的服務,本處將於民眾申請駕 (牌)照吊扣期滿隔日發送簡訊通知,告知民眾可至本處辦理領回。 03.罰鍰分期付款通知. 申請罰鍰分期付款簡訊通知的民眾,爾後若有辦理分期付款案件,本處將於每期繳款期限前7日發簡訊提醒民眾。 04.溢繳退款通知. 於本處線上申辦系統申請退款服務的民眾,待本處匯款至指定帳戶後,將以簡訊方式告知民眾。 簡訊服務申請 維護或取消本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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