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結果
2022年11月4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今 (2022)年11月7日起,調整下列防治政策: 1.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2.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 3.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 4.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
- 最近一週(2022/04/16-22) 隔離/檢疫/確診者防疫規定調整重點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居家檢疫就醫交通規定 居家隔離/居家檢疫 篩檢規定 確診者 ...
- 自5月17日起, COVID-19確診個案同住家人已完成3劑疫苗接種者,可免居家隔離,改進行7天自主防疫
發佈日期:2022-05-16.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16)日宣布 ...
- 最近一週(2022/04/16-22) 隔離/檢疫/確診者防疫規定調整重點 -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表示,自今 (2022)年11月7日起,調整下列防治政策: 取消接觸者「居家隔離」措施,全面採行「0+7天自主防疫」。 非重症確診者隔離/自主健康管理改為「7+n天」:非重症確診者於隔離7天解除隔離後,接續進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如快篩陰性,即可提前解除相關管制措施。 取消民眾參加「會接觸不特定人士或無法持續有效保持社交距離」性質活動須完成COVID-19疫苗追加劑 (第3劑)接種或快篩之限制,包含宗教活動、團體旅遊及健身房、八大行業等。 取消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體溫量測之強制性規範。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今 (2022)年3月1日至3月31日,將適度放寬防疫措施,相關規定調整如下: 放寬戴口罩規定,增加4種例外情形。 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應全程佩戴口罩. 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 (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實聯制、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 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賣場、超市、市場:依營業場所/公共場域防疫措施,不另要求人流管制;開放試吃。 高鐵、臺鐵、公路客運、船舶 (固定餐飲區除外)、國內航班:於運具內(車廂、船舶、航空器)開放飲食。 餐飲場所:嚴格落實實聯制、量體溫、提供洗手設備及消毒用品;宴席開放逐桌敬酒敬茶。 違反上述實聯制等措施者依法裁處並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不得提供內用服務。 宗教場所、宗教集會活動:依內政部規定之防疫措施辦理。
其他人也問了
確診者可以申請防疫補償嗎?
防疫計程車是否可載確診者?
防疫補助有申請時間限制嗎?
自主防疫期間有哪些規範?
2022年11月6日 ·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分2階段鬆綁確診者隔離及自主健康管理天數,明天起,確診者7+7的後7天自主健康管理,調整為7+n,n天數介於0至7天,隔離滿7天後,快篩陰性可提前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第2階段為5+n方案,14日起上路,確診者隔離天數縮短至5天,期滿無論快篩結果,皆可自由外出,須全程配戴口罩。 解除隔離後,快篩陽性者須持續自主健康管理,最多7天;快篩陰性者可提早解除自主健康管理。 同住接觸者0+7自主防疫. 同住接觸者無論是否完成疫苗追加劑,均從3+4居家隔離改為實施0+7自主防疫,匡列為接觸者當天需快篩1次,自主防疫地點須符合1人1室、獨立衛浴,民眾有外出需求,需要持有2天內快篩陰性結果,禁止前往長照機構及醫院陪、探病。 取消場所3劑令.
最新消息. 焦點新聞. 112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3月新聞. 3月20日起,COVID-19輕症免通報、免隔離,改為0+n自主健康管理」,相關防治措施同步放寬. 資料來源: 疾病管制署. 建檔日期: 112-03-09. 更新時間: 112-03-09.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 (9)日表示,基於國內外疫情趨緩,宣布如疫情穩定,自今 (2023)年3月20日 (個案採檢日)起,調整「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疾病通報定義,改為:符合COVID-19併發症 (中重症)條件之民眾需通報並隔離治療,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相關配套措施將配合修訂及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