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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蕾
- 梁蕾曾被封為華視新聞部之花,當年趙少康在華視主持《新聞追擊》,被她吸引展開追求,交往3年於1988年結婚。 他在婚宴中說她是他政治路途的重要依靠,2人育有1兒1女。 後來他投身媒體業全靠梁蕾,從節目內容到電台管理,大小事幾乎都由她主導。
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0428000722-2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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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有過2段婚姻,與梁蕾情深嗎?
趙少康的父親是誰?
趙式明有幾個孩子?
趙少康為何被求償1000萬元?
2023年4月19日 · 李奕緯/台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去年攻訐中廣董事長 趙少康 「家暴、拋妻棄子、不認骨血」,遭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今(18)日開庭,周玉蔻大爆趙少康30多年前離婚的前妻帶著兒子住在美國,1996年左右已乳癌病逝。 趙少康對此聲明回應。
2016年4月27日 · 《周刊王》報導,趙少康有過2段婚姻,至今從沒鬧過緋聞,當年他在華視主持《新聞追擊》,深深被任職華視新聞部的梁蕾吸引,2人在1988年結婚。 婚宴中,他形容梁蕾是他波折政治路途上的重要依靠。 趙少康被《周刊王》2度拍到接送新進爆乳DJ陳安回家,報導指他從沒鬧過緋聞。 (翻攝自《周刊王》) 值得一提的是,趙少康在飛碟電台擔任董事長時,有許多姣好女性加入電台主持群,有人打趣私下問梁蕾:「難道不擔心? 」她回嗆:「有什麼好擔心! 」沒多久,這些女主持人都成了梁蕾私底下的姊妹淘,可見她的好能力和手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趙少康1994年代表新黨參選台北市長落選後轉戰媒體界。
3 天前 · 卸任立委後逐步淡出政界投入媒體界,曾任 飛碟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兼總經理,在 中廣流行網 、 TVBS 和 Yahoo TV 主持 政論節目 (其中以《 少康戰情室 》最為知名),並曾在《 蘋果日報 》著有專欄〈趙少康傳真〉。 2021年9月,宣布成立「戰鬥藍」並公布初期加入之72位民意代表名單,累計有72名藍營民代加入,分別為27名國民黨立委,以及來自各縣市的45名議員 [7] 。 在 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中,與國民黨 總統 候選人 侯友宜 搭檔參選 副總統 [8] ,之後敗選告終。 早年與家庭背景.
3 天前 · 赵少康1981年当选 台北市议会 议员 ,首次参选便以仅次 陈水扁 的选区第二高票当选,1985年则因陈水扁辞职转战台南县长而以选区最高票当选连任。 后于1987年转战台北县,进军 立法院 ,为 中国国民党 的少壮派的政治明星,有“政治金童”之称,一度与同党但不同派系的势力在立法院角力:包括以 马英九 为代表的改革派, 李焕 、 郝柏村 等代表的国民党保守派势力。 1988年初,时任立法委员赵少康等人开始提出要通过为 两岸关系 立法的形式以规范两岸交往,并迅速提出了自拟草案。 1989年2月,法务部公布了第一个《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暂行条例草案》,并于1992年7月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成为《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
2022年7月19日 · 結婚近34年的趙少康也坦言,有時帶一些吃的、用的東西回家,也常常沒過幾天就被太太轉送給親朋好友,但是,夫妻相處最重要的還是相互尊重並理解,常常替對方「換位思考」,很多衝突就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至於感情要長久經營,更是相互磨合、體諒的過程! 同時,趙少康也透露,夫妻相處除了互相尊重之外,「培養共同興趣」也相當重要:「如果哥吉拉老公能和他太太很早就一起培養對哥吉拉的興趣,也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誤會了。 廣告 - 內文未完請往下捲動. 趙少康結婚34年形容:夫妻相處就像跳探戈. 最後,趙少康也形容:「夫妻相處就像跳探戈,有時你退一步、我進一步,有時我退兩步、你進一步,只要總是記得對方的好處跟付出,沒有過不去的情緒。
2016年4月27日 · 中國時報【郭曉芸╱台北報導】 趙少康從政壇跨足媒體,老婆梁蕾是推手,記者出身的她熟知媒體生態,曾替他製作節目、代表發言,但她不愛曝光,把光芒留給老公,樂當背後的女人。 結婚近30年,昨他被爆出開車接送中廣DJ陳安,夫妻共同友人均認為他們感情緊密,他的個性不可能對不起老婆,且中廣DJ都經由她首肯才會任用。...
首次參政. 國民黨時期. 趙少康1981年當選 臺北市議會 議員 ,首次參選便以僅次 陳水扁 的選區第二高票當選,1985年則因陳水扁辭職轉戰臺南縣長而以選區最高票當選連任。 後於1987年轉戰臺北縣,進軍 立法院 ,为 中國國民黨 的少壯派的政治明星,有「政治金童」之稱,一度與同党但不同派系的势力在立法院角力:包括以 马英九 为代表的改革派, 李煥 、 郝柏村 等代表的国民党保守派势力。 1988年初,时任立法委员赵少康等人开始提出要通过为 两岸关系 立法的形式以规范两岸交往,并迅速提出了自拟草案。 1989年2月,法务部公布了第一个《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暂行条例草案》,并于1992年7月经立法院三读通过,成为《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