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搜尋結果

  1. 三、本要點所稱農田水利建造物係指水利會事業區域內管理之水庫、灌溉 蓄水池、各級灌溉、排水圳路、堤防及附屬構造物。 四、本要點所稱灌溉蓄水池及附屬設施係指水利會為其事業使用管理之埤

    • 本辦法依農田水利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條第三項、第五條第二項、第. 八條第二項、第十二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四項、第十四條第三項及第十. 六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基準,劃設農田水利事業區域: 一、本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灌溉或排水之受益地。 二、考量當地水源條件、農業立地條件、農業發展與農田水利設施投資效. 益之相關條件,劃設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之範圍。 依本法第四條第一項規定公告之農田水利事業區域,應冠以管理該農田水. 利事業區域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田水利署(以下簡稱農田水利署)管理.
    • 主管機關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農田水利事業區域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範圍之. 調查作業。 必要時,得視需要辦理之。 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範圍變更者,主管機關得辦理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變. 更;已無灌溉或排水受益事實者,得廢止農田水利事業區域。
    • 主管機關應依下列基準,訂定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灌溉制度: 一、本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所定灌溉制度。 二、考量當地水源條件、區域水資源統籌調度、農業經營規劃及農田水利. 設施功能之相關條件,決定灌溉之順序、次數及水量。 農田水利事業區域之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範圍變更或無灌溉或排水受益事. 實者,主管機關得徵詢當地農民意見,並會商中央水利主管機關後,辦理.
  2. 一、本法施行前原農田水利會灌溉或排水之受益地。 二、考量當地水源條件、農業立地條件、農業發展與農田水利設施投資效 益之相關條件,劃設灌溉或排水受益區域之範圍。

  3. 參、 結語. 為建立灌溉排水系統管理政策,健全農田水利設施之興建、維護及管理,並促進農田水利事業發展,109年10月1日農田水利法已公告施行,就農田水利事業區域及灌溉制度劃設、農田水利設施範圍劃設、農田水利設施許可變更、拆除及修復管理、農田水利設施兼作其他使用許可申請、農田水利設施範圍許可銜接其他排水管線或構造物許可、農田水利設施範圍接受非農田排水排放審核許可管理、灌溉水質水污染物檢驗測定品質管制等農田水利事項,建立相關規範,賦予農業主管機關執行農田水利事業之公權力,對於農田水利妨礙、違反灌溉水質者,農業主管機關可主動裁罰,藉以強化灌溉管理,並提高灌溉水質維護效能,健全農業安全生產體系。

  4. 灌溉用水水質標準(民國92年11月7日發佈).odt ※配合農業部與所屬機關(構)組織法規,自112年8月1日施行,涉及原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森林保育事業管理處之權限業務未及配合修正者,自112年8月1日起,相關權限 ...

  5. 其他人也問了

  6. 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6月10日. 編章節條文. 第七章 灌溉蓄水池管理. 三十七、水利會現有蓄水池未經農委會核准不得變更使用。. 三十八、為有效管理灌溉蓄水池,各水利會應依照有關灌溉管理規定建立. 資料。. 三十九、建造 ...

  7. 農水署各管理處積極推廣及輔導農民施設管路灌溉設施,有效改善水源較不足地區之灌溉條件,強化農業用水調蓄設施,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面臨氣候變遷加劇的考驗,持續推廣農民設置管路灌溉設施,以提升管路灌溉普及率,每人每年補助金額最高達50萬元

  1. 農田水利會灌溉排水管理要點 相關

    廣告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