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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俞泊霖/中縣報導〕「如此公務員,可惡!」台中縣烏日鄉公所上週被爆料未即時發秋節低收入戶慰問金,經本報報導後,鄉公所允諾趕辦作業,自請處分的社會課承辦人員黃月珠,心有不甘,十二日下午竟撥電話到爆料者家中嗆聲警告。 被揭發後 承辦人
日前整形名醫曹四斌, 因為檢體烏龍弄錯,被誤診為攝護腺癌,白白挨刀。談話性節目 ,因此大作文章。名嘴王瑞玲,昨晚在節目上大爆內幕,指有醫事人員,曾經刻意貼錯檢體標籤,來暗整醫生。
這是健保局律師亂掰,或是行政法院法官偷懶而沒有向專業單位求證的不合理法說詞,找專精行政法的律師繼續打下去,或找民眾向媒體爆料,被亂砍的$$就會拿回來。 以實證醫學的角度來看,誰的證據力較強,就採信誰的推論。
為了規範新聞節目,NCC最新公佈的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明定「新聞製播及評論,應該符合事實查證及公平原則」違反者可以罰高達30萬到2百萬,甚至可以要求停播,這項修正草案,被外界解讀是針對部分名嘴手上沒證據,卻不斷爆料,因此被稱為名嘴
消基會董事長蘇錦霞表示,消基會一月三十一日前發布新聞稿舉證澄清,農曆年後寄出存證信函給楊志良,要求他道歉,楊志良上週五回函指,將會公開致歉。 蘇錦霞說,消基會接受楊志良的致歉,也呼籲政治人物評論前要有依據,才不會造成社會成本。 又批蔡蘇不適格. 不過,楊志良昨天在中視彭愛佳主持的「新聞愛逗震」節目上,還是忍不住放砲,轟名嘴故意說自己會被關,鼓動民粹,讓支持者揚言要放火燒總統府,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與前行政院長蘇貞昌「一句話都不吭」,「這樣的人還要去選總統,是對的嗎」? 楊志良痛批:「傳染病防治法最多只罰五十萬,這些人就是要讓社會對立,蘇貞昌這種人就是『不適格』,蔡英文也一樣。
陳致中狀告「壹週刊」請求回復名譽並賠償兩百萬元,但是對於向媒體爆料的化名「妮可」的應召女子,則未在陳致中的提告名單之列。陳致中競選總部表示,總部完全不知「妮可」是誰,實在無法提告。
士官向立法委員爆料,射擊前陳姓連長召集郭姓排長、鍾姓士官等擔任靶溝成績統計人員開會,指示他們在射擊成績不理想的靶紙上用原子筆「戳洞」,偽造子彈擊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