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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16日 · 鴻海2317昨日舉辦法說會後集團旗下AI伺服器製造商工業富聯FII601138.SH今天接力召開營運說明會董事長鄭弘孟說今年首季的雲端運算業務已達整個事業體近5成比重創單季新高旗下... 財經 2024/05/15 14:34. 劉揚偉訪歐 拜會西門子簽署合作備忘錄. 鴻海2317董事長劉揚偉前往歐洲洽商敲定與西門子Siemens AG)攜手推動智慧製造平台,雙方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MoU),鎖定集團於全球各地資通訊(ICT)和電動車(EV)的製造生產流程,... 財經 2024/05/15 08:18. 鴻海處分天鈺持股套利2億 持股比重降至0.77%.

  2. 2013年1月10日 · 根據報導鴻海集團爆發高幹集體向廠商收賄事件經廠商向鴻海高層檢舉鴻海董事長郭台銘得知後非常震怒除下令嚴辦外鴻海也立即向中國公安報案涉案的技術委員會SMT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已在去年九月十三日遭深圳市公安局逮捕。 報導指出,由於事出突然,多名疑似涉案的台幹紛紛棄職逃回台灣。 遭公安逮捕的鄧志賢已羈押近四個月,焦急的家屬至今仍四處求援,鄧的哥哥及叔叔更赴中多時,希望能就近打探更多消息,協助鄧志賢早日獲釋或回台接受調查。 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昨表示,此案已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由刑事警察局等單位協處中,案情不便對外說明。

  3. 2020年11月10日 · 2020/11/10 11:54.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曾喧騰一時的鴻海老臣集體索回扣案檢方起訴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前資深副總廖萬城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及白手套郝緒光等人向供應商索賄1.6億餘元再指示下屬陳志釧等人採購特定產品圖利業者台北地院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重判廖萬城10年6月鄧志賢3年其他被告判6月至1年2月不等徒刑高等法院認定廖萬城使鴻海多花7000萬元採購並收回扣239萬元依共同背信罪輕判廖男1年4月高院更一審今依共同背信罪改判廖2年徒刑犯罪所得316萬元應予沒收全案可上訴同案被告部份,更一審今依共同背信罪判鄧志賢1年徒刑,未扣案犯罪所得49萬元應沒收、追徵;郝緒光被依共同背信罪判6月,未扣案犯罪所得人民幣13萬元,應沒收、追徵。

  4. 2022年8月28日 · 鴻海公司指出因受限於中國外匯管制鄧無法將巨額人民幣匯回台灣花用因此交付人民幣給熟悉的台商再請台商在台灣直接匯款新台幣給鄧的家人總計收取360萬元人民幣鴻海先一部請求其中1千萬元。 鄧志賢與其家人雖否認全部指控,但法官根據鄧親筆書立自認收取360萬元人民幣的便條影本及白手套證人證詞等證據判定,鄧確實向供應商收取360萬元回扣,折合約1620萬台幣,判鄧須賠償鴻海其中的1千萬元;至於鄧的家人被控參與此事,法官則認為舉證不足。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2022/08/18 10:15 2022/05/24 13:34 2022/04/14 18:29 2020/01/21 12:55. 社會今日熱門.

  5. 2024年4月29日 · 郭建盟今於議會民政部門質詢時播放鴻海電動巴士ModleT沿路拍攝高雄街景並自動辨識交通違規車輛通報車流速率影片他表示影片為鴻海子公司簡報顯示鴻海正藉由營運中客運巴士大量攝錄高雄交通影像轉作大數據研發自駕車他進一步質疑市府是否在市民不知情的狀況下將市民生活數據提供予私人企業做為商業用途? 又該如何確保個資不被濫用? 並要求補足法制程序。 他例舉google早年因街影車不當擷取民眾wifi個資遭法院判定違法,以2億美元和解,並被歐盟法院要求將影像去「識別性」確保個資不濫用。 他認為,高市府應盡速確定鴻海是否仍藉由營運中的客運巴士,擷取市民生活數據? 如有,市府有責任讓市民知情。 另應針對已擷取之數據,了解運用範疇,確保個資安全。 並盡速補足法制程序。

  6. 2021年5月24日 · 2021/05/24 12:0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鴻海老臣集體索回扣案檢方起訴SMT技術委員會前副主委前資深副總廖萬城與前總幹事兼經理鄧志賢白手套郝緒光等人向供應商索賄1.6億餘元再指示下屬採購特定產品圖利業者一審台北地院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等罪重判廖萬城10年6月二審高等法院改依共同背信罪輕判1年4月更一審去年11月依共同背信罪判廖2年徒刑沒收犯罪所得316萬元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定讞須入獄。 判決指出,廖萬城、鄧志賢掌控鴻海集團SMT(Surface Mount Technology,表面黏著技術)技術委員會,每年有約500億元採購、簽核權,郝緒光為拉攏關係,常找廖打麻將,並刻意輸錢,也常帶鴻海高幹唱到處花天酒地,遊說廖、鄧向供應商收回扣。

  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鴻海精密工業公司的子公司富泰華工業前協理翁世芳以篡改測試驗收結果指示及建議公司以高於市場價格採購產品等為條件向合作廠商收好處鴻海以他違反誠信廉潔約定提訴求償1000萬一審和二審審理後判翁世芳應賠償1000萬元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翁男原本任職於鴻海精密被指派前往深圳富士康觀瀾科技園區的富泰華擔任產品開發部門協理卻與同公司產品研發處下屬自動化系統設計部經理翁亦鋒合作找上由廠商趙躍慶掌控的策維及圖德公司約定洩漏打樣規格參數派工程師協助解決相關技術問題與生產私自篡改測試驗收結果建議與指示公司以高於市場價格採購該廠商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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