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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8年4月6日 · 這7個國家是: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紐西蘭、新加坡和馬來西亞。 基本內容是雙重國籍給予1947年之後離開印度的印度人的第四代後人雙重國籍除保障可以擁有印度護照不須簽證可以隨時訪問印度外還可保障擁有者在印度做生意購買地產擁有雙重國籍者不能投票和競選不能參軍不能擔任某些法定的職位印度此舉主要是為了吸納海外移民投資所以照顧對象或關注的對象全部是經濟比較發達國家的印度人或經濟上比較富裕的印度人群體........ 順帶一提,人家墨西哥承認雙重國籍,主要是為了沾人家美國的光。 墨西哥通過修改憲法,進而修改國籍法,使得墨西哥人在加入美國國籍後,依然可以保有墨西哥國籍,並且因出生而取得的墨西哥國籍是不可改變的。 他們是想通過墨西哥移民投票的方式影響美國內部政治力量。

  2. 2024年5月16日 · 此種情況須符合定居自願兩個要件若非此種情況中國國籍則不會自動喪失此外中國國籍法第3條中規定中國不承認中國公民擁有雙重國籍此處為不承認」,而非不允許」。

    • 澳門人的葡國國籍
    • 香港人的英國國籍
    • 中國國籍法
    • 《中英聯合聲明》及《中葡聯合聲明》
    • 人大釋法
    • 澳門中葡混血人士的特殊情況

    澳門曾經是葡萄牙的海外省,在 1981 年葡萄牙修改國籍法前奉行屬地主義,在葡國領土出生就有葡國國籍。而且,葡國沒有限制多重國籍,而只要父母任一方有葡國國籍,他們的子女就算在其他國家出生都可以有葡國國籍。因此,澳門就會有很多人擁有葡國國籍。 回歸後,澳門政府基本上也沒有對葡國國籍進行限制,基本法只要求特首不能有外國居留權,因此實際上最多也只會延伸到在特首未能執行職務時有機會要成為代理特首的司長才需要放棄外國國籍和居留權。 更詳細的葡國國籍資訊,可以再看看我的11個葡國國籍的常見問題。

    英國並沒有像葡萄牙那樣把香港視為海外省,也沒有把有完整公民權的英國國籍給所有在香港出生的人,只是在回歸前夕,因為中國政府做成的社會不安,為了避免社會精英都移民到其他地方,於是推出居英權計劃,讓少部分的香港人可以有完整的英國公民權及國籍,其餘大部分香港人只能有沒有居留權、也不能傳給下一代的 BN(O) (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不過因為這個移民潮和中國政府有很大關係,中國政府反對居英權計劃,也在回歸後加了更多限制,例如在基本法第六十一條「主要官員由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滿十五年並在外國無居留權」、第一百零一條「下列各職級的官員必須由在外國無居留權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擔任:各司司長、副司長,各局局長,廉政專員,審計署署長,警...

    和葡國及英國都不同,中國是不承認雙重國籍的。在中國理論上如果有了外國國籍,就要放棄中國國籍;而如果外國人希望取得中國國籍,也必須放棄外國國籍。 沒有中國國籍,就不能申請澳門特區護照及香港特區護照(當然我希望有一天所有澳門人都可以申請澳門護照,就像以前葡萄牙也會為外國人發出外國人護照一樣),也不能申請回鄉證(儘管有中國國籍,只要中國政府不喜歡也不能申請到)。但事實上澳門大部分居民都有澳門護照和回鄉證,即有中國國籍啊,這又是怎樣一回事呢?

    英方備忘錄

    1984 年的《中英聯合聲明》中,英國在備忘錄中,爭取到: 而這個沒有居留權的英國國民身份,就是今天的 BN(O)。

    葡方備忘錄

    而到了 1987 年的《中葡聯合聲明》,葡萄牙比英國更進一步,就像之前葡萄牙人(順便)為澳門爭取民主那樣,這次是葡國議會為澳門爭取到中國允許澳門人可以有真正完整公民權和居留權的葡國國籍,並在備忘錄中寫道: 現在葡國國籍法是屬人主義,也就是只要父或母有葡國國籍,就算孩子是否在葡國出生都可以有葡國國籍。因此就算回歸後,葡籍父或母所生的孩子在澳門出生也和在其他外國地方出生一樣,繼續有葡國國籍。

    中方備忘錄

    中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但也不會讓有中國血統的香港人和澳門人可以沒有中國國籍,因此中國也在備忘錄中有所回應,其中香港的《中英聯合聲明》: 而澳門的《中葡聯合聲明》,則是: 也就是說,就算有外國國籍,中國也會讓有中國血統的香港人或澳門人有中國國籍(澳門的中葡混血人士可以選擇要不要,下面澳門中葡混血人士的特殊情況會講到)。這也就是為何大部分香港人可以申請香港特區護照、大部分澳門人可以申請澳門特區護照、而大部分有權申請特區護照的香港人和澳門人可以申請回鄉證(前兩者要加「大部分」因為沒有中國國籍的香港人或澳門人都不能申請特區護照,而後者要加「大部分」因為只要中國不高興,就可以不發出回鄉證)。 但,這不是違反中國國籍法中「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嗎?

    為了解決中國國籍法不承認雙重國籍,但兩個聯合聲明又事實上允許雙重國籍的矛盾,在回歸前,中國進行了兩次人大釋法,分別對中國國籍法在香港和澳門的實行方法作出解釋。 其中,對香港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 而對澳門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實施的幾個問題的解釋》則是: 也就是說,有中國血統的香港人有中國國籍、只有中國血統的澳門人有中國國籍、中葡混血的澳門人可以選擇要不要中國國籍,中國沒有承認雙重國籍,而是把外國國籍視為持有外國證件,不視為外國國籍,並且在中國不能享受外國領事保護。按這樣解釋,就沒有違反中國國籍法「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的規定了。 不過,這兩個釋法只是針對香港...

    中國國籍法在澳門生效和香港生效有個不同的地方,就是獨立為澳門的中葡混血人士增加了國籍選擇這個選項。 因此,回歸後中葡混血人士有三種可能性,分別是:未進行國籍選擇、選擇中國國籍 及 選擇葡國國籍,三者的分別如下: 國籍選擇只能進行一次、沒有時間限制。未選擇國籍其實和選擇葡國國籍分別不大。因此對中葡混血人士來說,除非要申請澳門特區護照之類有中國國籍才能申請的東西,否則一直不進行國籍選擇也是可以的。

  3. 2017年10月29日 · 中國國籍法第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 除此之外,"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圖片來源: picture-alliance/dpa/D. Chang. 對於香港公民來說,情況就比較複雜。 根據規定,無論是否擁有英國護照,"所有香港華人同胞均為中國公民"。...

  4. 主條目: 中華民國國民. 維基文庫 中的相關原始文獻: 國籍法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臨時政府 於1912年( 民國元年 )11月19日公佈了新的《國籍法》;隨後 北洋政府 在1914年(民國3年)12月30日對該法有部份修正; 國民政府 在1929年民國18年1月29日又制定了新的國籍法》。 該二部國籍法相當程度參考了大清國籍條例》,其中第一章對固有國籍之規定為: 第一條 左列各人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生時父為中國人者。 二、生於父死後,其父死時為中國人者。 三、父無可考或無國籍,其母為中國人者。 四、生於中國地,父母均無可考或均無國籍者。 中華民國政府 於2000年(民國89年)1月14日對《國籍法》做出大幅度修正。

  5. 其他人也問了

  6. 不同的國家對多重國籍的承認是不同的有很多國家不承認多重國籍也有的國家有限制的承認多重國籍還有的國家承認政治家和公務員高級官員外交官軍官情報人員等以外的人的多重國籍 [2] 。 在多重國籍的情況下,可能出現多個 國家 要求其履行 公民 對國家的義務(例如 兵役 ),或者不知道允許哪個國家對其進行外交保護,這樣可能會引起混亂。 為避免此類不便,1930年 國際聯盟 在 海牙 召集的編纂國際法的會議期間通過《 關於國籍法衝突的若干問題的公約 》( Convention on Certain Questions relating to the Conflict of Nationality Laws ) [3] 。 只有不到20個國家簽署這個條約。

  7. 2005年3月27日 · 在這方面我重點想談四個問題第一雙重國籍制度是世界潮流所向據我研究全世界24的國家禁止雙重國籍也就是說76的國家以不同形式承認雙重國籍第二相反的觀點是搞雙重國籍就是倒退還會損害中國政府的國際形象49年決定不承認雙重國籍。 現在55年過去了,我們需要修改這點。 怎麼叫倒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