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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報考指定科目考試時,不需辦理休學,但錄取後欲報到註冊時,請與錄取學校及原學校確認學籍相關事宜。 1.您必須向大考中心報名指定科目考試; 2.並向本會(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辦理「登記分發相關證明文件審查」,始具備大學指考分發資格。詳請參閱大學考試入學分發招生簡章「登記分發 ...

  2. 考試-「大學術科考試 (體育組、音樂組及美術組)」. 詳洽 大學術科考試委員會聯合會. 113/03月. 113/03/19~113/03/21. 放棄-「繁星推薦 (第一至七類學群)」錄取資格. 詳洽 大學甄選入學委員會. 113/04月. 113/04/16~113/08/04. 發售-「分發入學登記相關資訊」 (含核定名額及特種 ...

  3. 須 辦理學力證明文件審查考生如下:. 113學年度 非 由學校集體報名 分科測驗 之應屆畢業生. 未通過 93至112學年度學力證明文件審查之考生. 須 辦理學力證明文件審查之考生,如未通過審查 不得 參加登記分發. 學力審查應繳證明文件一覽表.

  4. A: 學校集體報名之應屆畢業生及已通過歷年學力證明文件審查之考生,免作學力證明文件審查。除此之外,均應繳交學力證明文件辦理審查。欲以特種生身分享加分優待者,均須提出特種生身分審查申請,逾期未提出或審查未通過者一律視為普通生。

  5. 113.04.16. 【系統開放】 113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及相關資訊訂購系統開放. 112.11.03. 【公告】 113學年度大學分發入學招生簡章開放下載. 112.11.03. 【系統開放】 113學年度分發入學校系分則查詢系統. 112.11.03. 【公告】 113分發入學增刪、更名、調整分組等異動 ...

  6. 校系分則. 校系分則為各校系分發入學參採科目標準,包含「學科能力測驗及英語聽力測驗檢定項目及標準」、「採計科目及加權 (含學測、分科測驗及術科)」、「同分參酌順序」及「選系說明」。. 本會提供兩種查詢系統供考生查詢及篩選,結果僅供參考,若與 ...

  7. 學校、補習班集體訂購 學校單位可於 113年04月16日至113年05月06日,至本會網路訂購系統登錄購買。 個別網路訂購 個人購買可於 113年04月16日至113年07月18日 至本會網路訂購系統購買。 現場購買 於簡章販售期間 113年04月16日至113年08月04日 至全國各代售單位現場購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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