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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 ()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課程簡介.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 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2.據84.8.11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及85.6.26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十四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共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 人....」,防火管理人「...並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構或中央消 防機構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書始得充任。 前項講習不得少於12小時。 」 ,每三年至少一次 3.依內政部消防署「(八十六)消署預字第八六0一六四三號」函核准辦理。 適用範圍.

  2. 2024年4月9日 · 報名/名額. 4/20. 課程說明. 課程名稱防火管理人複訓教育訓練。. 、 依據:依消防法第13條。. 二、 罰則:違者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辦理。. 、 適合對象年滿16歲以上男女不拘。. 參訓資格已取得防火管理員初訓證書者,期效三年者 ...

  3. 防火管理人-複訓. 願景成為協助北北基地區雲嘉南地區高屏地區政府機關國防事業公共行政業職安類課程專業訓練單位最優質支援伙伴

    • 消防法第13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 防火管理人-複訓
    • R02
    • 消防類
  4. 本課程教學內容定期更新最新防火資訊輔導防護企劃撰寫讓你瞭解如何運用生活中之消防設備融入其中讓我們共同將災害降到最低!! 報名專線:02-22559119秘書處. 本會以提升國內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水準為使命從事如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科技之學術研究舉辦學術研究會講習及宣導參與並推動國際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科技交流活動防火材料或消防設備品質強化之推動提升消防及搶救裝備之使用與技能之強化強化會員及產業界專業技能協助辦理消防教育訓練關於公益活動及各項社會活動之參與等皆為本會業務。 READ MORE +. OUR SERVICES. 服·務·項·目.

  5. 1.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監督層次幹部。 2. 身份為外國籍配偶,已領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之在職勞工。 複訓 複訓必須具備防火管理人身份。(上課當天需繳回前次結業證書查詢防火管理人身份

  6. 2010年3月7日 · 歡迎來電查詢!! [ (營造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講習] 熱烈招生中~~請盡速來電報名02-89915522.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講習 籌備中~. 恭賀~~本會通過TTQS銅牌. ~~~重點中的重點~~~. 限時優惠~~~ 限時優惠 防火課程匯款優惠價 ( 3000 元)請盡速報名,名額有限喔。. 任何 ...

  7. 防火管理人. 請選擇授課地區:. 基隆 台北 桃園 新北 新竹 宜蘭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花蓮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台東 屏東 澎湖 小琉球 金門 馬祖. 中華消防協會,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訓練,專技複訓,專技講習複訓,專技消防人員講習複訓,技術檢定班,消防研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