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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講習訓練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訓練者,直轄市、縣 (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課程簡介. 1.依配合政府最新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參 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 2.據84.8.11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及85.6.26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 、十四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共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 人....」,防火管理人「...並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構或中央消 防機構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書始得充任。 前項講習不得少於12小時。 」 ,每三年至少一次 3.依內政部消防署「(八十六)消署預字第八六0一六四三號」函核准辦理。 適用範圍.
2024年4月9日 · 報名/名額. 4/20. 課程說明. 課程名稱:防火管理人複訓教育訓練。. 一、 依據:依消防法第13條。. 二、 罰則:違者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辦理。. 三、 適合對象:年滿16歲以上,男女不拘。. 四、 參訓資格:已取得防火管理員初訓證書者,期效三年者 ...
防火管理人-複訓. 願景成為協助北北基地區、雲嘉南地區、高屏地區政府機關、國防事業、公共行政業職安類課程專業訓練單位最優質支援伙伴。
- 消防法第13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
- 防火管理人-複訓
- R02
- 消防類
本課程教學內容定期更新最新防火資訊,輔導防護企劃撰寫,讓你瞭解如何運用生活中之消防設備融入其中,讓我們共同將災害降到最低!! 報名專線:02-22559119秘書處. 本會以提升國內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水準為使命,從事如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科技之學術研究、舉辦學術研究會、講習及宣導、參與並推動國際消防安全及災害防救科技交流活動、防火材料或消防設備品質強化之推動、提升消防及搶救裝備之使用與技能之強化、強化會員及產業界專業技能、協助辦理消防教育訓練、關於公益活動及各項社會活動之參與等,皆為本會業務。 READ MORE +. OUR SERVICES. 服·務·項·目.
1.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監督層次幹部。 2. 身份為外國籍配偶,已領有長期居留證或工作證之在職勞工。 複訓 複訓必須具備防火管理人身份。(上課當天需繳回前次結業證書) 查詢防火管理人身份
2010年3月7日 · 歡迎來電查詢!! [ (營造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講習] 熱烈招生中~~請盡速來電報名02-89915522. 防災中心值勤人員講習 籌備中~. 恭賀~~本會通過TTQS銅牌. ~~~重點中的重點~~~. 限時優惠~~~ 限時優惠 防火初訓課程匯款優惠價 ( 3000 元)請盡速報名,名額有限喔。. 任何 ...
防火管理人. 請選擇授課地區:. 基隆 台北 桃園 新北 新竹 宜蘭 苗栗 台中 彰化 南投 花蓮 雲林 嘉義 台南 高雄 台東 屏東 澎湖 小琉球 金門 馬祖. 中華消防協會,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訓練,專技複訓,專技講習複訓,專技消防人員講習複訓,技術檢定班,消防研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