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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4年5月20日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信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語: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使用者數和寬頻使用者數台灣電信市占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訊、行動通訊、寬頻接取與網際網路,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及網路資料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編輯]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3.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簡稱 NCC 、 通傳會 ,政府早期簡稱為 國傳會 )是 中華民國 有關 電信 通訊 和 廣播 電視 等 訊息 流通事業的 最高主管機關 ,為受 行政院 監督的 獨立機關 ,2006年成立。 沿革 [ 編輯]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成立之前的通訊傳播事業之監理與審查業務由 行政院新聞局 、 交通部 電信總局 等多個機關負責。

  4. 2024年5月20日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信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语: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用戶數和寬頻用戶數台灣電信市占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信、行動通信、寬頻接取與網際網路,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及網路資料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编辑]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5. 1996年7月1日,依據通過施行的《電信法》修正案、《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修正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合稱「電信三法」),交通部電信總局的電信事業營運部門正式分割公司化為中華電信,將電信事業的監理與經營分開,在「電信自由化

  6. 現行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2000年9月25日 國務院令 第291號公布,2016年2月6日最後修訂)及《 電信設備進網管理辦法 》(2001年5月10日原 信息產業部 令第11號公布,2014年9月23日根據 工業和信息化部 令第28號公布的《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廢止和修改 ...

  7. 電話號碼可攜服務 (英語: Mobile Number Portability ),中國大陸稱為 攜號轉網 ,縮寫「 MNP 」,指的是 電話 使用者在更換所使用的電信服務業者時,可以保留原有的電話號碼不更換 [1] 。. 依照實施地區的不同,有些同時提供 行動電話 與 市內電話 的號碼轉攜 ...

  8. 現狀. 結束營運. 隨意窩Xuite日誌 是由 中華電信 HiNet 所開發,其部落格在2005年由黑歐婆開發,Blog小組所管理。. 現今部落格服務延伸至專業相片儲存、分享平台。. 2011年「 Xuite日誌 」重新改名為「 隨意窩 」,平台包含的功能有Xuite日誌、Xuite信箱、Xuite相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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