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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6 天前 · 電子圍籬1.0 施行後,考量大型活動具有人潮擁擠、長時間且近距離接觸不特定人士等特性,為了有效降低社區傳播風險,中華電信配合精進電子圍籬系統,2020年12月31日起電子圍籬2.0上路,採用細胞定位法,以大型活動區域範圍的行動電話基地台為設定參考

  2. 6 天前 · 中華電信 (簡稱 中華電 、 CHT )是 臺灣 綜合電信服務業者 之一,前身為 交通部電信總局 的營運部門,1996年 中華民國政府 施行電信自由化政策,根據電信三法從交通部電信總局中 分拆 (英语:Corporate spin-off) 及 公司化 而來,在行動用戶數和寬頻用戶數台灣電信市占率最高,和 台灣大哥大 、 遠傳電信 被稱為「電信三雄」 [2] [3] 。 主要業務涵蓋固網通信、行動通信、寬頻接取與網際網路,亦以大數據、資安、物聯網、人工智慧、雲端及網路資料中心等新興科技服務,以及各種 OTT 及匯流服務。 [4] 歷史 [ 编辑] 中華民國的 電信 服務事業原由 交通部電信總局 專營 。

  3. 遠通電收股份有限公司 ,簡稱: 遠通電收 、 FETC ,是 台灣 的一家 電子道路收費 (ETC)系統開發和營運公司。 遠通電收國道全面計程電子收費自2013年12月30日正式啟動。 為配合 中華民國交通部 政策遠通電收接受 國道高速公路局 委託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計畫合約2025年12月21日到期,「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ETC案與遠通公司已於2024年4月26日完成優先定約議約作業5月底前簽約新契約年期10年到2035年。 歷史 [ 編輯] 公司成立 [ 編輯] 2003年11月ETC正式對外招標。 2004年2月遠東聯盟( 遠傳電信 、 東元電機 、 精誠資訊 、 神通電腦 四家公司組成)獲選為最優申請人,同年4月遠通電收成立並與國道高速公路局簽約。

  4. 中華民國電子支付機構列表. 電子支付機構係指按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網路或電子支付平臺為中介接受使用者註冊及開立記錄資金移轉與儲值情形之帳戶即電子支付帳戶),並利用電子設備以連線方式傳遞收付訊息 ...

  5. 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英語: 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 ,簡稱 ETC )是 中華民國國道 目前在 臺灣 唯一實施的 電子道路收費系統 ,由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以 民間興建營運後轉移模式 (BOT模式)委託 遠通電收 建置與維護。 最初採計次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 公路收費站 ),於2006年2月10日啟用;2014年1月2日改採用 多車道自由流 (英語:Open road tolling) 之計程電子收費服務(收費門架設於 交流道 間的主線車道),目前實施路段包括 國道1號 (含 汐五高架 及 五楊高架 )、 國道3號 、 國道3號甲線 、 國道5號 。 歷史 [ 編輯] 第一代系統.

  6. 台灣的電信業在1996年以前,電信服務只由交通部電信總局管理經營。 1996年7月1日,依據通過施行的《電信法》修正案、《交通部電信總局組織條例》修正案、《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條例》(合稱「電信三法」),交通部電信總局的電信事業營運部門正式分割公司化為中華電信,將電信事業的監理 ...

  7. 統一發票 的定義是指 中華民國 各 營利 機構(包含一般 公司 、 商號 與 公家 事業機構)銷售 貨物 或提供 勞務 給 消費者 後,營業人與買受人雙方分別保存與收執的制式 憑證 。 至於「統一發票」名稱的來由,是因為該憑證上必須記載開立者的 統一編號 ,因而得名。 歷史與簡介 [ 編輯] 第一期統一發票. 中華民國統一發票制度創始於1950年,構想來自於時任 臺灣省政府財政廳 廳長 任顯群 。 1950年12月12日,臺灣省政府財政廳頒布《臺灣省營利事業統一發貨票辦法》及《臺灣省統一發票給獎暫行辦法》,並在1951年 元旦 開始實施。 藉由民眾中獎預期,要求開立發票,達到防止 商家 逃稅 、增加 國庫 稅收 的功能。 統一發票制度實施後,逐漸成為 中華民國政府 主要稅收來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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