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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3月10日 · 2024/03/10 05:30. 張姓男子駕車違規迴轉害後方騎機車的陳姓少年煞車不及摔車受傷後與陳父15萬元和解雙方達成張男只要先支付一半賠償金陳父就撤回告訴未料張男履約支付七萬餘元陳父卻反悔拒不撤告。 (記者林嘉東翻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被害人違反調解約定,未依約撤回過失傷害告訴,就算加害人尚未全數付清賠償,法官照樣判被害人免刑! 約定先賠一半就撤告. 張姓男子駕車違規迴轉,害後方陳姓少年所騎機車煞車不及摔車受傷後,與陳父十五萬元和解,雙方達成張男只要先支付七萬餘元賠償金,陳父就撤回告訴;未料張男履約支付七萬餘元,陳父卻反悔,拒不撤告。 基隆地院法官審理認為,雖然張男確實犯下過失傷害罪,但調解成立卻仍讓被告遭刑事追訴,有失公平,依職權判張男免刑。

  2. 2005年7月11日 · 2005/07/11 06:00. 林欣. 前立委馮滬祥性侵菲傭Rose化名一審判決被告有罪刑期四年一經宣判馮滬祥大聲喊冤指責法院的判決理由均屬猜測推論」,意圖奉承上意對其進行政治鬥爭並謂此項指責係對於司法不公合理的懷疑」。 證據法上合理的懷疑(reasonable doubt)一語,係指刑事案件的控方證明被告犯罪,須使法院無合理之懷疑,亦即被告只須使對方的證據陷於有合理懷疑之地步,或舉證使法院對其犯罪事實發生合理懷疑,或法院對被告有罪、無罪俱有懷疑時,均應認於被告有利(參最高法院九十年度第七次刑事庭會議紀錄)。

  3. 4 天前 · 〔記者劉人瑋/台東報導〕前親民黨立委正二因涉多項貪污案被判七十四年八個月,因未報到執行遭通緝,日前才傳出正二已在一年前的農曆年間在中國福建晉江死亡,因在疫情期間又立即火化,如今開立死亡證明書有難度,因此他仍屬通緝身分,家屬也因此無法將其帶回台東老家安葬。 未開死亡證明 空有牌位難歸根. 正二死訊已獲其弟弟及女兒證實,女兒昊宜表示,當時已前往中國祭拜父親,雖當時疫情嚴峻因此立即火化,但該補辦的儀式也都完成,目前在池上鄉的塔位也立了牌位,但空有牌位,骨灰仍在中國。 消息指出,在去年大年初一,本身多病的在友人公寓中倒下,家人研判,依其癥狀,應是死於心血管性疾病並非COVID-19,但中國當時疫情嚴峻且醫療量能不足,未詳細驗明死因即火化,也未開立死亡證明。

  4. 2023年10月4日 · 2023/10/04 11:56.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 新聞報導 ,3年前一名81歲的姓大樓住戶在晚間外出時,被一樓肉圓店裝設在騎樓地面的排水管絆倒,整個人撞上鐵捲門後倒地。 雖然當下只有輕微外傷,但沒想到隔天說頭痛後就失去心跳,送醫急救後經一個月仍宣告不治。 肉圓店的郭姓老闆因此被檢方依過失致死罪送辦,經法醫解剖後也認為男正是被水管絆倒後傷到腦幹,才導致呼吸衰竭、心跳停止,郭男最後也被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 騎樓示意圖。 圖片地點與本文無關。 (資料照) 騎樓究竟是誰該管理? 擺放東西害人受傷是誰的責任? 騎樓是公有還是私有的? 騎樓是位處副熱帶、熱帶氣候的東亞南部地區人民,為了抵抗炎熱的氣候與午後雷陣雨等天氣所設計出來的建築結構,有著非常久遠的文化歷史背景。

  5. 2018年5月6日 · 根據 媒體報導 ,好市多又發生停車糾紛,一名姓男子持鋁製球棒攻擊吳姓男子,吳男為了自衛,以左手去擋球棒,同時用右手將男推開,男被推往後倒地,頭部著地。 男送醫救治,被診斷出頭部外傷、顱骨骨折、顱內出血、水腦症等傷害及嗅覺喪失。 妻向桃園警方提出告訴,桃園地檢署偵辦後起訴。 桃園地方法院一審以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 吳男不服,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仍認定吳男屬於重傷行為,但改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5年。 吳男的行為不是「正當防衛」嗎? 看完這個案例,大家應該都會有一個疑問,明明就是男先挑釁、發動攻擊,吳男只是在防禦男的攻擊,難道不能主張正當防衛免除其刑嗎?

  6. 2021年5月28日 · 2021/05/28 13:02. 圖為示意圖(網路). 法操司想傳媒. 根據 新聞報導 ,兩年前屏東一名姓小客車駕駛疑似在超車時未掌握安全距離,與機車騎士陳男發生碰撞後導致機車重心不穩、偏離車道,結果機車騎士遭後方一台小貨車追撞,傷不治。. 小客車與 ...

  7. 2016年3月27日 · 3月18日,台中高分檢為鄭性澤聲請再審,創下我國檢察官為死刑確定案件聲請再審的首例。檢察官於判決確定後主動啟調查,發現新事證並聲請再審,避免無辜被告遭錯誤執行死刑,實在難能可貴,為檢察官的公義角色樹立典範,值得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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