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美股 相關

    廣告
  2. 過去一個月已有 超過 1 萬 位使用者造訪過 am.jpmorgan.com

    摩根美國股票型基金,成長股和價值股雙線並進,全面掌握美股機會. 老字號基金,經得多空循環考驗,精選20-40檔個股,組成最佳的投資組合

搜尋結果

  1. 2022年5月11日 · 中貿易摩擦產生之主要原因包括: (1) 鉅額貨品貿易赤字:2018年對陸貨品貿易赤字增加至約4,192億美元,佔貨品貿易赤字48%; (2)產能過剩:中國大陸由國家主導經濟運行並對市場進行干預,對產業不當補貼,造成產能過剩; (3)竊取智慧財產:中國大陸傾國家力量,使用不符合自由貿易與公平原則政策,強制技術轉移及竊取智慧財產權。

  2. 2024年3月7日 · 專家指出包括美股七雄 (Magnificent 7)成員和甲骨文等科技巨擘在全球擴張資料中心,投入每座新設施的金額可能高達10億美元。 隨著發展AI的競爭加劇,開發商也積極物色打造資料中心的合適地點,並確保土地、水源、電力等資源無虞。 對現有資料中心進行升級、研發創新冷卻技術也成為重點。 點擊率: 99. 德國能源產業提醒宜儘速興建天然氣及氫氣發電廠,以免提前淘汰煤炭承諾跳票. 馬來西亞砂拉越州氫氣廠預定於2025年竣工,盼於2050年成為全球最大綠色氫能出口國家. 西班牙Hympulso計畫將打造全球首列氫能列車. 阿根廷政府取消紡織及鞋類產品進口須申報原料及成分規定. 馬來西亞Semarak RE公司與中國電建簽署馬國首個大型綠氫氣生產協議,總值達3.98億美元.

  3. 2022年8月31日 · AIT孫曉雅處長亦肯定臺美關係史上最佳,2021年臺灣是美國第8大貿易夥伴,也是美國10大成長最快速的投資來源國之一。 雙方透過TTIC架構、「臺美21世紀貿易倡議」,展開相關合作,共享價值、促進創新及包容性成長,持續深化臺美經貿關係。 亞利桑納州長Douglas Ducey親自率團來臺,並參加商機日活動。 他致詞表示,該州與臺灣具特殊友誼與信任基礎,於商業、科技、安全及國防建立全面夥伴關係。 外貿協會黃志芳董事長則表示,臺美擁有和平、自由、尊重智慧財產權及可持續發展的價值觀,近年合作夥伴關係邁入新的階段,將建立更安全,更有彈性之供應鏈。

  4. 2023年8月19日 · 美國最大鋼鐵製造商之一Cleveland-Cliffs公開表示盼收購美國鋼鐵公司,此舉可能將提高用於製造汽車擋泥板、食品罐及電動車電池鋼材之市場集中度。 C公司及工業集團Esmark都向美國鋼鐵公司提出報價,該公司估值將超過70億美元。 分析師表示,有意收購者被擁有122年歷史之美國鋼鐵公司的相對較低股價及龐大生產能力之所吸引。 預計未來幾年對運輸及能源基礎設施、大型製造工廠及電動車的支出增加,將刺激對更多鋼鐵的需求。 美國鋼鐵生產集中在4大供應商手中,即美國鋼鐵公司、C公司、Nucor及鋼鐵動力 (Steel Dynamics)。 C公司是最大鋼板生產商,美國鋼鐵公司居次。 部分製造商表示,在美國擁有世界上最昂貴鋼鐵之際,鋼鐵產業的進一步合併將使生產商有更多影響力來提高價格。

  5. 2023年5月3日 · 台灣李長榮集團總裁李謀偉盼在美國建造一座新工廠,以生產半導體用的原料,這正是美國官員為強化國內晶片供應鏈而正追求的投資。 惟卻遇到難題,即該新工廠的營收將被課兩次稅。 台灣企業在美國領土營運所遭遇的「雙重課稅」 (double tax)問題,正影響台商業關係。 台灣是科技製造強國,亦是美國擬對抗中國且加強美國供應鏈計畫的核心。 李謀偉表示,雙重課稅問題是台灣在美國投資的重大障礙。 該公司為台積電供應材料。 李謀偉指出,加拿大及德國等國家都已與台灣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惟美國在這方面的進度緩慢。 儘管台關係很好,惟美國沒有與台灣有正式外交關係,然而美國與其主要貿易夥伴均簽署避免雙重課稅協定,如中國、韓國、日本及歐盟等。

  6. 2023年10月11日 · 美國投資公司Castlelake將成為最大股東(持32%),其次為丹麥政府(持25.8%)、法航/荷航集團(持20%)。 另SAS規劃在2024年第2季將其普通股下市,且不給予現有25萬名股東任何報償,已引發散戶不滿。

  7. 2018年4月4日 · 新聞與公告. 新聞稿. 就美國公布對中國大陸301條款調查產品關稅建議清單之說明. 2018-04-04 17:39 秘書室對外溝通小組. 美國貿易代表署 (USTR)於美東時間4月3日公告依據對中國大陸301條款調查結果將加徵關稅之產品建議清單包括對航太資訊及通訊科技機器人及機械產品等1,333項產品加徵25%額外關稅。 估計2018年美國自中國大陸進口上述產品金額約500億美元。 USTR公告指出,各界可就前述清單提出評論意見,重要期程包括: (1) 5月15日舉辦公聽會; (2) 欲出席公聽會陳述意見者,需於4月23日前提出要求並摘述其意見; (3)所有書面評論意見需於5月11日前提交; (4)公聽會後之反駁意見需於5月22日前提交,USTR將於完成前述程序後做出最後決定。

  1. 其他人也搜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