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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公訴權是檢察官代表國家保障刑事法律正確實施的一種標誌性手段。 庭審階段 出庭支持實行公訴。檢察官須在審判期日上到庭論告,並須提出訴狀及證據,透過辯論,促使法官相信被告確有足夠的犯罪嫌疑。

  2. 2022年6月7日 · 檢察官職責有哪些?. 1分鐘了解檢察官制度. 檢察官是什麼?. 檢察官(Prosecutor)是行政院的法務部所屬檢察機關內的公務員。. 他代表國家依法追訴犯罪,是維護社會秩序的公益代表人。. 檢察官的職權有哪些?. 指 從事搜索證據,調查犯人之積極行為。. 而 ...

  3. 一、 實施偵查. (一)檢察官為發掘與犯罪有關的事實真相,應該進行偵查程序,自行或指揮司法警察訊 (詢)問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等相關人士,或透過搜索、函查、勘驗、鑑定、監聽等方式蒐集證據,以決定被告犯罪是否成立、是否應該提起公訴(也就是 ...

  4. 2022年2月17日 · 檢察官的工作是什麼?. 檢察官與法官又有何不同?. 對檢察官或法官職業有著憧憬嗎?. 究竟檢察官的工作內容是什麼,一審、二審、三審檢察官有何差別?. 偵查案件,提起公訴,為正義伸張的檢察官,和正氣秉然公平公正做出判決的法官職權上也有 ...

  5. 為刑事偵查之主體。. 檢察官的任用,依照中華民國司法人員人事條例第9條規定:「 (第1項)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法官、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檢察官,應就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任用之:一、經司法官考試及格者。. 二、曾任推事、法官、檢察官經銓敘 ...

  6. 電子公布欄. 【人事室公告】考選部訊息:114年第一次醫師牙醫師中醫師藥師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物理治療師考試自113年10月8日至17日下午5時止受理網路報名,請有意報考之民眾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查詢。. 113-10-04. 【資訊室公告】法律與廉政-生活與法律 ...

  7. 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官)等相關單位偵查刑事案件,依偵查結果對被告起訴(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或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 法官依檢察官起訴書(含聲請簡易判決處分),審理被告訴訟,決定被告有罪與否。

  8. 我國檢察機關依法院審級,設最高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臺南、高雄、花蓮檢察分署、福建高等檢察署金門檢察分署及二十二個地方檢察署,基於檢察一體原則,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依法指揮監督該署檢察官及高等檢察署以下各級

  9. 檢察官制度改革. 刑事司法訴訟由法官、律師及檢察官三方角色所構成。. 法官斟酌證據、認定事實,依據法律獨立審判;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辯護,督促刑事司法符合程序及實體正義,以求保障人權;檢察官則代表國家公益,偵查追訴犯罪,並擔任公訴人的角色 ...

  10. 2020年1月6日 · 從刑事訴訟法制度的設計上,檢察官身為偵查程序主導者,在控訴原則下,法院須在檢察官案件起訴後開始審判,到最後判決確定後,由檢察官指揮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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