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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 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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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2020年6月29日 · BBC中文. 2020年6月29日. EPA. 香港建制派陣營反對外國介入港區國安法立法香港版國安法如箭在弦中國人大常委會表決後,「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條涉及國家安全的罪名將正式寫入香港基本法》。...

  3. 2020年5月30日 · 對市民的影響. 一些內地官方背景人士組成香港邁向明天關注組」,邀請一批法律學者輯綠了香港國家安全立法釋疑20問)》小冊子其中提到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人不影響港人正常享有行使法定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例如參加六四集會」,只要不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行為就毋須擔心觸犯國安法。 香港人開展正常對外交往和國際合作,亦完全不受影響。 對於facebook等內地不能使用的社交媒體,小冊子第9條表示,在國安法下,港人可如常使用fb、Instagram、WhatsApp等社交媒體和通訊工具,重申通訊、言論等自由完全得到保障;討論時事、批評政府亦不會受影響。 對商界的影響. 由於國安法並未對「外部勢力」作出明確定義,外資可能會擔心觸犯法律,從而投資信心大減、加速撤離香港。

  4. 2020年11月18日 ·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扭轉了過去一年圖謀港獨和嚴重暴力的亂局讓香港恢復穩定讓社會回復正常讓香港重回發展的道路一些國家自己有大量及廣泛的國家安全法律卻因為政治目的用不同藉口攻擊香港國安法》,對香港特區採取不合理的針對性行為就雙邊司法協議方面包括暫停或暫停批准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以及終止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 當中,美國單方面暫停履行與香港特區簽訂的移交逃犯協定,終止與香港有關移交被判刑人的協定。 美國亦中止一項名為「富布萊特(香港)學人計劃」,並於八月自我公布有關香港貨品產地來源標記改為「中國」的新規定,又收緊對香港的出口管制,以及於明年一月一日終止有關航運入息的雙重課稅寬免協定。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美國的霸凌行為。

  5. 國安法將加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和商業中心的 制度實力和經濟競爭力長遠來說,國安法將令香港更穩定更安全和更有保障,為保證有利的營商和投資環境發揮關鍵作用。 國安法會否違反《基本法》? 完全合憲、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憲法》)及《基本法》共同構成香港特區的憲制 基礎。 香港特區是根據《憲法》第三十一條及六十二條的規定而成立,而《憲法》第六十二條 第二項亦列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大)有監督《憲法》實施的職權。 作為國家最高的權力機關,全國人大於2020年 5月28日通過《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 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法律,正正是行使《憲法》賦予全國人大的職責,其合憲、合法的基礎是不容置疑。

  6. 2021年7月5日 · 香港國安法實施後香港社會恢復穩定黑暴絕跡市民的生命和財產得到保障並可再次依法享有他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儘管事實擺在眼前別有用心的外國政客和媒體仍不斷質疑甚至抹黑香港國安法》,他們詆毀香港國安法會損害人權壓制言論集會等自由破壞法治摧毀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或者弱化香港的營商環境等但過去一年的種種事實和數據說明這些指控都是站不住腳的反之只突顯批評者的虛偽偏見和持雙重標準的立場。 一如我們反覆強調,《香港國安法》針對的只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分子和行為,絕大多數市民的人權和自由絲毫不受影響。 以新聞自由為例,根據政府新聞處的新聞發布系統,目前登記在系統內的本地、海外以及網上媒體分別有93、69及39間,比去年有增無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