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hoo奇摩 網頁搜尋

  1. 相關搜尋:

搜尋結果

  1. 家有子女應自行申報綜所稅或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掌握「2步驟」不報錯!. 民眾今(113)年5月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請注意民法已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的規定,避免申報錯誤。.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說明,依所得稅法第15條第1項及第17條第1項第1款第 ...

  2. (一)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同一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二)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其他親屬或家屬,非同一戶籍者: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更新日期:108-03-19.

  3. 家人一起扶養直系尊親屬,綜合所得稅可協議申報免稅額,家庭和樂免爭端. 所得稅法有關個人綜合所得稅「免稅額」的規定,目的在使納稅義務人對特定親屬或家屬盡其法定扶養義務。. 又免稅額申報權利僅單一,如遇有2人以上重複申報扶養直系尊親屬時 ...

  4. 符合特定要件,可由祖父母或監護人列報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民眾於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時,若有扶養5歲以下的子女,父母可列報每名子女12萬元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除父母外,另有2種情況可由祖父母或監護人列報該扣除額:. 一、 父母均有因死亡、失蹤 ...

  5. (一)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其他親屬或家屬,同一戶籍者: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影本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二)納稅義務人與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其他親屬或家屬,非同一戶籍者:受扶養者或其監護人註明確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切結書或其他適當證明文件。 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 綜合所得稅申報列舉扣除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之規定如何? 納稅義務人、配偶及申報受扶養親屬向金融機構辦理自用住宅購屋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列舉扣除,每一個申報戶以1屋為限,扣除數額,是把當年度實際發生的利息支出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後剩下的餘額申報扣除,但是最多不能超過300,000元。

  6. 申請人105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本人、配偶、兒子、祖母、父母親、岳母及姪子等10人之免稅額計新臺幣(下同)892,500元,原查以姪子A君、B君及C君等3人不符規定,予以剔除免稅額255,000元。

  7. 新住民大小事-申請所得及財產清單. 新住民如何申請全家人所得及財產清單?. (1)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2)同戶中配偶及已成年親屬之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3)查詢未成年子女財產、所得資料,應檢附父母雙方或監護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及未成年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