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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4年5月20日 · 具體來說,就是當病患處於特定狀況,如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應對其提供何種照護方式,並表明其得接受或拒絕的治療與營養提供,做好預立醫療決定。 《病人自主權利法》跟《安寧緩和條例》何區別? 這兩部法在台灣先後上路,但功能與適用的範圍不太一樣,整理如下: 第一,適用對象的不同:安寧條例不同於病主法五種病人可以適用,條例僅適用於「末期病人」上。 第二,拒絕的醫療範圍不同:依照病主法,病人適可以拒絕延長生命的必要醫療措施,如心肺復甦術、機械式維生系統等,以及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而安寧條例僅讓病人得以拒絕心肺復甦術與延長瀕死過程的「維生醫療」。 第三,決定上路的方式不同:依照病主法,病人得參加前述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書並註記至健保卡,並指定醫療委任代理人。

  2. 2023年3月28日 · 臉譜出版. 2017-09-28 發佈. 2023-03-28 更新. 《告訴我,你為什麼殺人》-司法精神醫學專家眼中暴力犯罪者的內心世界. 書中案例涉及照護殺人、恐怖情人等愈來愈受重視的社會問題,並探討這些現象與精神疾患、異常人格之間的交互作用,有助於關心社會現況的讀者從精神醫學角度了解時下議題。 在談話中我再次追問,告訴葛歐克.塔姆我仍然不十分理解他何以會殺妻的念頭。 「一般說來,犯下這種罪行對自己人生造成的後果不是比離婚的後果更嚴重嗎? 」 塔姆沉默不語。 片刻之後他又說了一次:「我已經說過了,我也覺得跟我太太離婚有點卑鄙。 葛歐克.塔姆從小就堅定地追求自己的目標並且照顧自己的需求。 在他外婆死後,在某種程度上他必須自己照顧自己

  3. 2023年6月13日 · 楊貴智. 2023-05-24 發佈. 2023-06-13 更新. 假憂鬱真詐保? 全家住精神病房領理賠引質疑. 檢方主張張姓被告等 8 人為詐領保險金,佯裝自己罹患精神疾病住院,涉犯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及詐欺得利罪。 然北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住院病歷和護理紀錄,被告 8 人的症狀與他們的主訴相符,難以認定他們在裝病,判被告 8 人無罪。 檢方主張張姓被告等 8 人為詐領保險金,佯裝自己罹患精神疾病住院,涉犯刑法第 339 條詐欺取財罪及詐欺得利罪。 然北院審理後認為,根據住院病歷和護理紀錄,被告 8 人的症狀與他們的主訴相符,難以認定他們在裝病,判被告 8 人無罪。 檢方指控,被告輪流前往不同醫院的精神科門診,向醫生誇大其病情,藉此獲得住院安排。

  4. 其他人也問了

    • 湯姆熊割喉案-思考刑法與精神疾病的關係|龍建宇
    • 美國法下的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
    • State v. Wilson ——備受爭議的案件
    • 第一審的判決
    • 上訴審的決斷
    • 協同意見書(Justice Katz)
    • 筆者碎碎念

    2012年12月1日,台南市發生了一件聳動的隨機殺人事件:被告在台南的一家電子遊樂場中將一名十歲的男童割喉殺害,一二三審的法院都沒有判處被告死刑,引起社會譁然。檢察官認為本案證據確鑿,而求處被告死刑,但法官最後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規定,禁止處精神病患死刑,所以不應該處被告死刑。又認為本案被告罪行重大,但監獄裡面可以提供的教化功能有限,因此判處無期徒刑,終身褫奪公權,並要求被告在入監之前,監護五年,治療期精神疾病。這個案子在社會下引起了極大的爭議,但是法官到底是如何看待精神疾病患者犯罪,還有社會應該如何看待精神病患呢? 法院判決指出:被告曾文欽性格孤僻,不善與他人交流,沒有朋友,12歲時父母就離異。國小畢業後,就進入職場在叔叔的車體組裝廠工作,之後還換了非常多個工作,但是在工作上,因為學習...

    在美國法下,有所謂的「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insanity defense),被告可以基於精神障礙提這樣的抗辯,如果陪審團或法院最後認為抗辯成立的話,被告將會獲得無罪判決:not guilty by reason of insanity,也就是因為你有精神疾病而判你無罪,此時被告並不會被關進監牢裡,而是會被送往醫療機構接受精神疾病的治療。 這樣的抗辯主要是因為,處罰這樣的人沒有辦法達成刑法的三個目的: 1. 復歸社會(rehabilitation):原本期望藉由處罰受刑人,希望受刑人能夠理解自己的錯誤,或是藉由監獄裡的教化活動,讓他們可以去除犯罪的心理。但是精神疾病的人所需要的社會復歸和教育方式,也和一般受刑人不同,因此多數認為,處罰他們也沒有辦法達到社會復歸的作用。 2. 嚇阻(de...

    本案中,被告長年患有精神上疾病,這個精神上疾病導致他有憂鬱、幻覺甚至是暴力的現象。被害人Jack Peters的兒子是被告的同學,他們兩家長期相識,然而,從1993年開始,在被告罹患精神疾病的情況下,被告相信Jack和他的兒子長期謀劃著摧毀著他的生活。 他相信,Jack長期都在他的食物中下毒,還在他不知情的情況下催眠了他,導致他失業、精神痿迷、無法正常與社會交流等。同時他也認為,Jack也同時在謀劃著摧毀著其他人的生活。被告於是多次尋求警方的協助,然而警方只告訴被告說「沒有證據,我們也不能夠做什麼」,並且告訴被告你最好去看個心理醫生。到了1993年五月,被告衝去Jack的家裡,把他槍殺,而後去警局自首。

    在第一審中,被告用了「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insanity defense),主張自己是因為長期因為敬神疾病才犯下的些犯行,而不應該把他送入監牢。 最後第一審中,陪審團駁回了被告的主張,判他有罪。最後被告不服,上訴到第二審法院。

    被告在上訴過程中,爭執第一審法院給陪審團的指示是錯誤的,被告的律師主張,所為的「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應該也要考量道德的因素,換言之,被告即便知道自己的行為是違法的,但是因為精神疾病,而認為自己的行為是「道德上正確的」(morally justified)。 法院認為,被告的主張是正確,法院引用了判決,議會立法議程資料說到:法律之所以要設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就是在那些無法正確的做出是非價值判斷的人免責,因為他們並不是刑法要處罰的對象, 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自然不能建立在「正確理解法律所建立的價值觀」上,因為這對他們來說正式不處罰他們的原因。 然而,解決完了這項爭執,法院接下來面臨到的問題是,所謂「道德上正確的」究竟是指,到底是基於「社會一般標準」(societal standard)...

    Justice Katz只在結論上同意多數意見的看法,也就是還是覺得要撤銷原判決並發給第一審法院重審,但他認為,第一審法院應該要給陪審團的指示為: 首先,Justice Katz同意多數意見法院認為被告是要證明自己是「道德上正確的」的即可。然而,他認為,所謂的道德上正確,應該是要基於行為人自己的個人標準。 因此即便一個人精神有障礙的人,也很難要求他同時也認知「基於社會一般標準的道德」,他只有自己的是非價值判斷而已。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這個人因為精神障礙無法認識到而沒有辦法認知「法律所建立的規範」或是「基於社會一般標準的道德」,我們處罰這個人都無法達到刑法的目的。 最後,法院認為用「個人標準的道德」即為已足。

    當時這個案件備受爭議,有人認為被告都殺了人了,怎麼還可以脫罪。因此法官面臨到一個重大的問題就是,我們到底要如何看待精神疾病患者,我們應不應該用社會一般標準去評價他們,進而,認定要把成立「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標準拉到多高。 必須說明的如何成立「精神障礙與心智缺陷抗辯」每個州所採取的標準不一樣,甚至有些州因為極大的爭議已經廢除了這個制度。 回到台灣的曾文欽案來,法官雖然最後判處被告無期徒刑,筆者覺得,法官花了很長的篇幅說明曾文欽的成長過程中,很難遇到信任的人,也沒有足夠的社會環境,包括老師、家庭沒有辦法教他如何與人、社會建立正常的關係。即便出了社會出去工作,伴隨的也只是粗重超時的工作,疾病,讓他本來就難以應付的職場技能,更加無法的融入社會。在這樣的情況下,也許我們應該要思考,這時候,我們應該...

  5. 2022年10月19日 · 而延續上次的討論,由於刑法對於精神病患犯罪時若無法辨識其行為違法或辨識能力顯著降低,不罰或減刑的規定,讓社會大眾認為精神疾病彷彿是司法前的免死金牌,這次電台就邀請曾多次為精神病患辯護的翁國彥律師來與大家分享他的看法。. 法客電台×翁 ...

  6. 2024年1月28日 · 2023-12-25 發佈. 2024-01-28 更新. 父母病了,我該如何與家人約定照顧?. |高齡衝擊. 子女到底沒有照顧父母的法律義務?. 該如何分配?. 看本文就知道!. 母親小美為了讓兒子阿華好的發展,把自己積蓄全都給了阿華,讓他去美國讀書。. 阿華畢業後 ...

  7. 2023年2月24日 · 林慈偉. 2021-05-21 發佈. 2023-02-24 更新. 湯景華死刑案的幾個疑點:縱火即殺人? 量刑未盡調查? 超時違法羈押? |林慈偉. 文/林慈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居住於新北市五十餘歲男子湯景華先前與翁姓男子發生衝突 … 湯景華死刑案的幾個疑點:縱火即殺人? 量刑未盡調查? 超時違法羈押? |林慈偉. 文/林慈偉(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法務主任) 居住於新北市五十餘歲男子湯景華先前與翁姓男子發生衝突忿而提告,他不滿法院判決無罪,2016年3月到翁男住家樓下縱火燃燒機車並引發火警,造成翁男一家6人死亡(翁男因服役不在現場)。 湯景華患有憂鬱症及精神官能症,並堅決否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