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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只要退休金符合課稅門檻,仍須繳交所得稅,只不過財政部公告96年度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的金額,隨著物價調整,已經從原本服務年資乘以15.6萬元,提高至服務年資乘以16.1萬元,也就是只要在去(96)年領取退休金或是資遣費的上班族,今年報稅時都可以適用這項新門檻,省下不少稅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解釋,銀髮族如果去年領到退休金,今年就得申報所得稅。 一般來說上班族可領到兩筆退休金,一筆是勞保老年給付,也就是俗稱的勞保退休金;另一筆則是勞工退休金,依照所得稅法規定,勞保給付屬於人身保險給付,保險給付可以全數免稅,不需要繳交所得稅。 但勞工退休金的部分,根據所得稅法規定,只有服務年資乘以16.1萬元以下者,所得額為「零」才不需繳交所得稅。
今(28)日興航態度軟化,勞資協議大翻盤,釋出善意提出薪資提前發放、資遣費發放時間縮短,並納入勞方增加津貼的提議。
根據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勞退新制實施前的舊制年資,依照勞動基準法資遣費計算,一年年資發給相當於一個月薪資的資遣費,但94年新制開辦後 ...
就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說,公司裁減員工是最下策,所以當面臨失業危機時,可以從下列幾個面向跟公司協商:1.要求緩衝時間找工作,過去我有個朋友在某知名企業上班,當他知道公司有危機的時候,馬上跟老闆要求,讓他在上班的時候可以外出找工作,只要他找到工作,就馬上離職,公司也不用付資遣費。 這樣一來,他可以在還有收入的時候,安心找工作,不會措手不及。 2.自動提出無薪休假或留職停薪,在這段時間也好找個兼差的工作,反正若是領不到資遣費的話,倒不如留職停薪,也請公司保留勞健保應付生活所需。 3.萬一真的被裁員也沒有一毛錢可以領的話,千萬不要把時間耗在與公司的抗爭上,因為抗爭既耗時又不一定有好結果,倒不如把時間花在找工作上。
2020年5月6日 · 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表示,若因疫情影響資金籌措,無法一次付清或如期結清,而勞工也無法接受分期,資方仍違反勞基法或是勞工退休金條例,最重可罰150萬,而勞動檢查進行中,並持續釐清資遣費問題。 然而,星聚點2家公司曾向台北市勞動局申請減班休息,自2月4日至5月3日為期3個月,實施人數文創公司411人、壹號公司77人,勞動局在4月8日已經核准備查,目前第1次減班休息已經到期。 陳信瑜呼籲,星聚點公司應盡速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權益,如確實營運受景氣與疫情影響,也應與勞方協商後續保障事宜,或者再提出減班休息申請。
2008年12月12日 · 筆者建議遇到這種狀況時,不妨算算哪種方式對自己有利,簡單來說就是哪種方式可以領的錢比較多,有些公司會跟員工說簽了離職自願書之後,會多發一~二個月的薪資,但是也因為簽了離職自願書,便領不到最多長達半年的政府失業補助,看來是比較不划算的。 若是不願意簽離職書賴在公司奮戰到最後一刻,則可能要面臨來自主管及公司的精神上壓力,這時就考驗自己能夠撐多久了! 若是自己評估無法撐過公司多給薪資的月份,那麼就早早同意公司所提出的方案,避免遭受多餘精神上的折磨,唯一可以跟公司爭取的,是在同意離職的狀況下是用「資遣」而非「自願性」,畢竟這影響到半年的失業補助款,必須跟公司據理力爭。 另外有人提到無薪休假若是員工不同意,公司就違法,問題是有多少人敢出面抗爭? 有人覺得不合理的狀況,就需要力爭到底。
凡是個人領取的退休金、資遣費、退職金、離職金都屬於退職所得,就得依照所得稅法規定計算所得額,超過定額免稅部分,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