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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 · 2個關鍵可能讓你的遺產「充公」|吳挺絹律師 https://youtu.be/SJ9ZchbBrwQ 【相關文章】 女兒不能分遺產?律師解惑:遺產分配前三步驟程序缺一不可 https://www.edh.tw/article/23858 財產給孩子,該用贈與還是繼承才能節稅、沒糾紛?
2023年2月15日 · 台北國稅局指出,實務上常有繼承人間為達成特定目的或是考量理財規劃,協議由部分繼承人繼承遺產,未繼承遺產者,則辦理拋棄繼承,但拋棄繼承者就不得扣除拋棄繼承親屬的親屬扣除額。 舉例來說,某甲今年 1 月 1 日死亡,遺有配偶與一名成年子女,甲的遺產 2 千萬,扣除配偶、成年子女、喪葬費用等扣除額後,甲的遺產淨額只剩 1 萬元,以遺產稅率 10% 計算,則應納遺產稅額只有...
2022年12月4日 · 此外,辦理保險相關事務無須到事務所辦理,但要求女兒放棄繼承的部分基本上是無效的,「因為你還沒過世,過世之前的拋棄繼承,任何律師都無法幫你」。...
2020年10月2日 · 在世時作出五大安排. 筆者曾見證一個個案,是繼承逾15年也無法完成繼承資產程序。 所以為避免這些複雜的遺產繼承過程所帶來的資產繼承風險,建議資產擁有人在世健康的時候,應該作以下的安排: 定時整理資產清單. 梳理分配對象及分配意願. 評估分配方案對家人及企業的影響性. 制定生前和身後的分配方案(包括生前轉名贈與、設立遺囑、設立家庭財產信託及企業持股信託等)...
2024年5月14日 · 在死者遺下配偶及後裔情況下,無論死者是否有父母或兄弟姊妹在生,死者的配偶可先取得,一、死者所有的非土地實產;二、剩餘遺產中的50萬元。 剩餘遺產中的50萬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在上述的 50萬元分發後,如果尚有剩餘之數,便會再分成兩半,一半分發給配偶,另一半則平均分發給死者的所有子女。...
2017年2月14日 · 黃遠輝說,如果公屋住戶擁有住宅物業,不論該物業的大小,一併都要收回公屋單位。如果有關物業的權益是透過法律承繼,例如離婚及遺產,不能夠放棄,但亦不能入住,就可以申請酌情處理。
18 小時前 · 政府暫緩實施垃圾收費。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接受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以往設計制度時較理想化,在先行先試階段觀察到有很多實際困難,要務實面對和改良。他強調,污者自付在香港有其必要性,形容如果同時使用「蘿蔔」和「大棒」,可快速建立環保文化,當局會研究包括大廈垃圾按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