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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16年10月19日 · 而對於離婚條件,有人表示「先前雙方談的贍養費是3億元,最後敲定的不是這個數字,但不能透露,反正不會太多但應也不少」,「至於小孩監護權,2個兒子都已滿20歲,沒有那個問題了」。

  2. 2023年5月29日 · 林千又能夠讓男方願意放棄一段婚姻,據透露是她很得男方疼愛,並早就打入賴姓富商的社交圈子中,不時陪伴他出席各種場合,因此2人的關係早已在朋友中公開。. 賴姓富商之所以對林千又相當寵溺,因為她很會製造粉紅泡泡,男方曾經跟好友透露 ...

  3. 2017年10月29日 · 2人原本談妥離婚條件,原PO獲得孩子的監護權,前妻每月負擔1萬元的撫養費並可探視孩子,沒想到談妥當天晚上,前妻與姐妹淘討論後,覺得好處都被原PO拿走,便決定不簽離婚協議,要求要上法院。 原PO無奈接受後,無意間卻看到了她的Line對話紀錄,這才知道前妻已經有了小王,還是她從前的男友,前妻先前會晚歸,都是因為要與小王私會。 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圖/翻攝自Pixabay) 原PO爆氣和前妻攤牌,「反正你跟前男友也想再生小孩,所以我希望你可以把孩子給我,我也不要你的任何金錢撫養,我只是不想讓孩子在那樣價值觀偏差又複雜的環境受影響,如果不能接受,那我們就爆料公社見吧! 」結果前妻疑似怕家醜外揚,妥協願意答應所有條件,放棄探視孩子的權力,並不得以任何形式窺探。

  4. 2018年3月20日 · 結婚是一輩子的事情,不要因為年紀到了、家人碎念、社會壓力而隨便找一個人結婚,18歲時的擇偶條件只要帥就可以,年紀越大時,才會知道外表再帥,個性不合也枉然,拘泥於幾歲前要把自己嫁掉,嫁錯的人的機率會很高,心智成熟時挑的對象才會 ...

  5. 2022年4月24日 · 貼文下方有人補充,雙方都不要扶養權,現在已離婚,監護權在媽媽那邊,但媽媽沒辦法顧,小孩在爸爸家住,可是爸爸已重組家庭,無法再繼續照顧,雙方條件都不適合小孩,也都不要小孩。

  6. 2023年12月16日 · 不婚、不育互伴過日子的「超單身世代」來臨,未來社會結構重組,人口高齡化加劇下,越來越多離婚族選擇只要找一個伴,婚姻的羈絆、法律的束縛,對他們來說是綑綁也是枷鎖,看看他們,誰說離婚了就會失去幸福。

  7. 2018年4月25日 · 最近接到幾個案子,當事人原本是夫妻住在一起,後來不和而離婚。 房子登記在我的當事人名下,本以為離婚之後就能一乾二淨,彼此過著各自獨立的生活,沒想到另一半死賴著不走,仍當自己家在住。

  1. 離婚條件怎麼談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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