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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07年7月16日 · 坊間發現有假勞保局名義,向公司行號詐騙情事. 近來勞保局接獲多家企業員工來電,詢問該局是否有專人辦理「勞工安全與預防職災業務宣導」並指派社工人員到公司講授勞工保健課程,並於事前並先行詢問公司員工人數、公司組織編制與負責人資料;另亦有企業員工反映曾接獲假勞保局員工以核對資料名義,向公司行號詐騙勞保被保險人資料情事;據勞保局稱,勞工安全並非其業務職掌且於辦理業務宣導時亦未要求公司行號提供公司組織編制與人數,且勞保局要求核對資料大都會以公函通知為主,如單位接獲核對資料電話時亦可要求對方留下姓名電話待向勞保局求證後,再予提供。

  2. (7) 若被保險人表示已利用網路申辦,而勞保局卻查無其申辦資料該如何處理? 答: 請於上班時間8:30-17:30電洽本局職業災害給付組死亡給付科(02)23961266轉分機2263查詢。

  3. 如在醫院等地收到勞保黃牛傳單想予以檢舉。 (1) 可透過郵寄或傳真本局等書面方式提報。 (2) 可撥打勞保局黃牛檢舉專線 (02)2341-0720 提報。 請說明收到傳單之時間、地點及現場情形,並附上傳單等相關資料,傳單上應有勞保黃牛之公司名稱、姓名、電話等資料。 (五)、檢舉時請載明檢舉人姓名、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聯絡電話、通訊地址,或其他聯絡方式等之詳細個人真實基本資料,以利本局派員訪查,並請註明是否同意本局向該單位查調檢舉人本人相關資料。 (六)、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69條規定:「陳情得以書面或言詞為之;其以言詞為之者,受理機關應作成紀錄,並向陳情人朗讀或使閱覽後命其簽名或蓋章。

  4. 2019年4月22日 · 檢舉管道有哪些? 檢舉前應注意哪些? 未依規定申報加保. 未依規定申請給付或津貼. 未依規定申報參加農保或申請農保給付. 未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 最後更新日期: 2019-04-22.

  5. 前項勞工應依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處罰,並以書面通知限於十五日內繳納。. 四、依本法第五條規定應參加就業保險之勞工,其雇主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三項規定,不為所屬勞工辦理投保手續者,應依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一項規定,按自僱用之日起(無法認定僱用 ...

  6. 2022年4月28日 · 一、適用對象. 應徵召服兵役。 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 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普通傷病未超過1年,職業災害未超過2年。 因案停職或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 二、申報繼續加保手續. 依上開規定之被保險人如願意繼續加保時,投保單位不得拒絕。 繼續加保時,所屬投保單位應繼續為其繳納保險費,除派遣出國考察、研習或提供服務者無需通知本局登記外,其餘應徵召服兵役、因案停職或羈押未經法院判決確定者及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繼續加保之被保險人,均應由投保單位填具「被保險人服兵役、留職停薪、因案停職繼續投保申請書」1份,寄(送)本局登記;其中因傷病請假致留職停薪者,應另檢附醫院或診所診斷書。 三、投保薪資及保險費. 投保薪資.

  7. 2005年6月3日 · 投保單位如解散、歇業、破產宣告,己無營業事實,請依規定於員工離職當日辦理退保.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係在職保險。.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1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6條、就業保險法第6條規定,各 投保單位應於其所屬勞工離職之當日填具勞工保險退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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