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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tep1.臺灣方申請單身證明。臺灣方先赴戶政事務所申請個人戶籍謄本六份,再赴地方法院公證處開立單身證明,證明自己現在是沒有配偶的。若人不在臺灣可請家人進行代辦,帶上相關資料去法院即可。
    • Step2.大陸公證協會核對單身證明文件。單身證明公證書約一個月會送達大陸方戶口所在地公證處,請先致電到大陸公證處查詢是否收到,確認收到後,拿著法院提供的兩份單身證明去公證處核驗文件,公證處核對後會蓋章。
    • Step3.大陸辦理結婚證以及公證結婚證書。在公證處拿好資料正本後就可以去登記結婚囉,這邊要注意的是不能去一般民政局登記,需赴大陸方戶籍所在地之民政局涉外婚姻管理處。
    • Step4.臺灣方前往海基會驗證結婚公證書。赴海基會本部或中、南區服務處辦理文書驗證,要準備的資料有:結婚公證書正本、身分證正本&影本、印章。完成後會在結婚公證書上加上一張驗證完成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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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方辦理單身證明、三代無血緣關係證明書。地點:各地方法院公證處。所需檔案:①個人戶籍謄本5份②身分證③大陸結婚物件身分證影本④印章。辦理流程:到達法院後告訴工作人員你要辦理單身證明、三代無血緣關係證明書,等待叫號。
    • 男女雙方在大陸登記結婚。地點:大陸指定省份民政局。所需檔案:男方:①臺胞證②護照③身分證④單身證明⑤三代無血緣關係證明書。女方:⑤居民身分證⑥戶口名簿⑦結婚登記照片3張(照片背景需為紅底,也可在民政局現場拍攝)
    • 男女雙方結婚證公證。地點:相關公證處。所需檔案:①結婚證②辦理結婚的所有檔案都帶去就行。辦理流程:到達公證處後跟工作人員說明辦理涉台結婚公證書,公證書辦好之後正本收好,副本會寄往海基會。
    • 男方或其委託人(需要委託書)辦理海基會文書驗證。地點:北中南區任一海基會。所需檔案:①結婚公證書正本②身份證。辦理流程:確認結婚公證書到達海基會後,前往海基會辦理文書驗證。
  3. 2019年1月11日 · 第一步-辦理單身證明. 要辦理結婚前的第一步就是台灣方這邊要先去戶政事務所申請戶籍騰本五份另外如果是二婚的需要注意要提出離婚證明喪偶則要申請除戶騰本申請完畢後就帶著申請完畢的戶籍騰本本人印章身份證正本陸配身份證影本去法院辦理啦~ 單身證明申請流程. 到了法院後只要告知現場工作人員你要申請單身證明及三代無血親證明他們就會協助你填寫表格並給你一個號碼牌接下來只要等待叫號就可以進去後裡面的服務人員會問你一些問題 (大概就是怎麼認識之類的),然後會告訴你他會幫你寄到大陸哪個公證協會,並給你當地的電話號碼,這個務必寫下來或拍下來喔,這樣才可以隨時打電話去問進度,基本上我們大概三週就收到了,大陸公證協會那邊收到後,台灣方這邊就可以買機票準備去大陸辦理登記啦~

  4. 2023年11月1日 · 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流程. 需要準備的文件. 初次申請來台團聚所需文件. 第二次申請來台團聚所需文件. 申請地點. 申請人在大陸地區. 申請人在港澳地區. 申請人在國外地區. 申請所需時間. 申請費用. 大陸配偶來台團聚常見問與答. 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資格.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人民之配偶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主管機關經審查後得核給一個月內停留期間之許可通過面談後准予延期期間為五個月。 前款通過面談之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再次入境,或依大陸地區人民進入臺灣地區許可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以陸生就學身分在臺灣地區轉換為國人配偶身分並通過面談,經主管機關認為無婚姻異常之虞,且無依法不予許可之情形者,依規定核准停留期間為六個月。 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流程.

  5. 其實大陸人和台灣人結婚的流程並不簡單. 懶人包一號. STEP1:台灣方向台灣公證人辦理:1.單身證明2.三代無血親證明. STEP2:夫妻雙方一起到大陸方戶籍所在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 STEP3:到大陸方戶籍所在的公證處辯理結婚公證書. STEP4:台灣方在台灣海基會辦理結婚公證書認證. STEP5:台灣方到台灣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 STEP6: 台灣移民署派員到家中或指定地點約見面談. STEP7:夫妻雙方一起到台灣方戶籍的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STEP8:夫妻雙方一起到台灣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大陸配偶依親居留. STEP9:大陸方到台灣移民署申請長期居留. 懶人包二號. 整體來說,在大陸登記容易,主要的麻煩點在台灣的部分.

  6. 大陸公證書副本須由公證處透過該省(自治區直轄市) 公證協會以公文寄送海基會,寄達時間依各地程序不 同而有差異,一般約3個星期至1個月辦理文書驗證之前,可先以電話或上海基會網站或下 載海基會APP查詢大陸公證書副本是否已寄達。 授權他人辦理者,代理人應出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正 本以供查驗,並須繳交授權人簽名或蓋章之授權書、 授權人有效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另可以郵寄辦理驗證手續,請電洽海基會法律服務專 線:(02)25335995或參考海基會網站(http://www.sef. org.tw)相關說明。 海基會網站備有辦理驗證相關手續說明,並提供各類 申請表格下載服務(首頁>法律服務中心>文書驗證>下 載申請表格)。 臺灣配偶須在臺灣設有戶籍。

  7. 2013年7月15日 · STEP 3: 到大陸方戶籍所在的公證處辦理結婚公證書 STEP 4: 台灣方在台灣海基會辦理結婚公證書認證 STEP 5: 台灣方到台灣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大陸配偶來台團聚 STEP 6: 大陸配偶入境,並於入境時在移民署設於機場、港口的服務站接受面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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