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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稅問與答. 稅捐稽徵法. 納稅義務. 公司未依規定申報清算所得即聲報清算終結者,是否發生清算終結之效果?. (0204) 更新日期:111-01-06. 依所得稅法第75條第2項規定,營利事業在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所稱「清算 ...

  2. 申辦方式. 5. 自行查調所得 (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 自然人憑證 健保卡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6. 受任查調所得 (事業機關團體及事務所) 工商憑證 組織及團體憑證. 查詢112年所得資料試辦作業要點 ( PDF ). 查詢112年度所得資料作業宣導摺頁 ( PDF ).

  3.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瀏覽器,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瀏覽器以確保瀏覽的流暢與

  4. 地址:110055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47號 國稅及地方稅免付費電話: 0800-000-321 (國稅局地址) (地方稅務局處地址) 網站操作免付費諮詢電話: 0800-080-369您使用的是已經不支援的過時作業系統,將無法瀏覽本網站,請更新您使用的作業系統以確保瀏覽的流暢

  5. 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者的個人股東,於87年度及以前年度取得股票公開發行並上市的公司,以未分配盈餘轉增資所發行的記名股票股利且符合緩課規定者,其於88年度及以後年度轉讓、贈與或作為遺產分配、放棄適用緩課規定或送存集保公司時的營利所得,應列入轉讓年度的所得課稅,但仍得適用 ...

  6. 納稅義務人的子女未成年[民國95年(含該年)以後出生者],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可以列報扶養親屬免稅額。已成年子女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的話,申報時應檢附在校就學的證明或身心障礙證明影本或醫師診斷證明以備 ...

  7. 私人團體、私立學校、私營事業、破產財團或執行業務者,違反所得稅法第89條第3項規定,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填報或未據實申報或未依限填發免扣繳憑單,處這個團體或學校之責應扣繳單位主管、事業負責人、破產財團之破產管理人或執行業務者新臺幣(下同)1,500元的罰鍰,並通知限期補報或填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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