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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0年1月3日 · 國稅局說明,依據「勞動基準法」規定,凡是勞工在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時,未休完特別休假的所有日數,雇主應發給工資,該不休假獎金屬於加班費的一種。 國稅局補充,依「所得稅法」規定,為雇主之目的,執行職務而支領的加班費,不超過規定標準者,免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官員表示,上述規定標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及「每月平日延長工作總時數」限度內支領的加班費。 舉例而言,假設1名月薪48000元的員工,其特休假有10天,依勞動基準法規定,在勞工沒有延長工時的情況下,每日工作時數為8小時,換算該員工1小時工資為200元,若10天特休假都未休,領到加班費為16000元可免課稅,若其領到的加班費超過16000元,則要計入薪資所得課稅。

  2. 2019年9月19日 · 北區國稅局表示,若是個人申請退稅,不須繳納綜所稅;若是營利事業申請,退稅款須列為收入,計算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財政部說明,2022年底前,凡報廢大型柴油車,並購買新車、完成新車領牌照登記,每輛最高可減徵貨物稅40萬元。 此外,自2019年6月15日至2021年6月14日,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級或第2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 近來有民眾詢問,減徵退還的貨物稅是否需要併入所得課稅。 對此,北區國稅局說明,領取貨物稅退稅款,屬於政府補助性質,若消費者為個人,依「所得稅法」規定,屬於綜所稅的「其他所得」,可就拿到的退稅百分之百認列成本及必要費用,等於免繳稅、不須主動申報。

  3. 2020年2月27日 ·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財政部昨發出解釋令,明定產學合作方式所取得收入徵免營業稅規定,其中,專題研究等7類產學合作收入,不須課徵營業稅,但技術移轉及智慧財產權益運用收入,因屬研究產物再運用所產生的額外收入,仍應課稅,自今年7月起課徵5%營業稅。 學校與業界產學合作已行之有年,教育部過去建議財政部,應就學校推動產學合作,將其研發成果技術轉移給產業所取得收入,訂定課徵營業稅日出條款。

  4. 2019年4月30日 · 國稅局說明,自去年1月1日起,將納稅者申報家戶基本生活費用總額之比較基礎,除原有免稅額、標準(或列舉)扣除額外,並納入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及儲蓄投資特別扣除,若納稅人的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上述比較基礎各項目合計總額,就是基本生活費差額,今年度報稅可從綜合所得總額中減除。 國稅局舉例,若為一家5口的單薪家庭,家庭成員包括納稅人本人、配偶、2名就讀大學子女、1名未滿70歲的直系尊親屬,且採標準扣除額,其2018年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為85.5萬元(每人17.1萬元x5人),其免稅額為44萬元(每人8.8萬元x5人),另計算有配偶者標準扣除額24萬元、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5萬元(每人2.5萬元x2人),免稅額及扣除額共為73萬元。

  5. 2015年3月10日 · 財政部表示,為鼓勵營利事業照顧員工,同時減輕員工租稅負擔,因此發布此一解釋令,自今年1月1日起,非屬航運業或漁撈業的營利事業,每人每月伙食費(包含加班誤餐費)上限調高為2400元。 但財政部官員強調,此次調高員工伙食費上限,希望雇主能實際增加員工伙食費補助,落實照顧員工,達到為員工加薪效益,因此呼籲雇主不可將員工原有薪資變相挪移部分至伙食費,反而失去調升伙食費的初衷。 一手掌握經濟脈動 點我訂閱自由財經Youtube頻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6. 2024年6月22日 · 外媒報導, 所謂“巫日”(Triple Witching Day)指指數、股票、ETF的期權同時到期的日子,通常每季度發生1次,分別發生在每年3、6、9、12月的第3個星期五。 巫日的時候,隨著期權合約的到期,投資者將調整其部位,從而導致交易量飆升和價格突然波動。 值得注意的,本次巫日正好撞上標普、道瓊指數每個季度調整權重的日子,一大堆跟蹤指數的ETF也會跟著一起調整持倉部位,波動性可能進一步加劇。 不過,由於計算方式不同,華爾街不同機構對到期期權的規模估計也存在差異。 據期權平台SpotGamma的估計,週五的“巫日”將導致價值約5.5兆美元(約新台幣178兆元)與指數、股票和ETF掛鉤的期權到期。

  7. 2020年1月13日 · 為保持公司資本穩定,並維護股東、債權人權益,依公司法規定,原則上不可將資金任意貸予股東或其他人,否則老闆一旦被認定掏空公司,可能觸犯刑法背信、侵占等罪。 若為公開發行公司,更有違反證券交易法問題,若公司負債,導致債權人求償無門,還可能涉犯毀損債權罪。 廖芳萱表示,若要將公司資金貸予他人,可依公司法第15條規定的例外情況,以公司名義將金錢貸予有業務往來的公司或行號;若對象沒有業務往來,短期內有融通資金必要,借款金額必須在不超過企業淨值40%的範圍內。 另外,老闆若想將公司獲利合法轉為私人財產,必須透過年度分紅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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