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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使用牌照稅繳了沒!. 113年車輛使用牌照稅,繳款期限至113年4月30日,尚未繳納之車主請儘速繳納,如有未收到或收到後遺失,請儘速向基隆市稅務局申請補發稅單繳納。. 現行繳稅方式已多元化,除了以現金至各金融機構繳稅外,5月3日24時前尚可利用下列方式 ...

  2. 該局進一步說明,逾期稅單除至代收稅款之金融機構繳納外,現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提供自動加計滯納金功能,民眾手上的逾期使用牌照稅稅單只要在該繳納期間屆滿翌日即5月1日起30日內,選擇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或活期 (儲蓄)存款帳戶就能完成線上繳納 ...

  3. 最新消息. 113年使用牌照稅開徵了! 更新日期:113-04-01. 發佈單位:基隆市稅務局. 113年全(上)期使用牌照稅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間自113年4月1日起至同年4月30日截止,為方便民眾繳稅,政府提供多元化繳稅方式,繳款截止日開放至5月3日24時前(代收稅款處請於營業時間內),惟5月1日至5月3日繳納者,屬逾期繳納案件,但不加徵滯納金。

  4. 基隆市稅務局表示,財政部鑑於身心障礙者不諳申請程序,及為簡化身心障礙者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作業,目前符合身心障礙者所有供本人使用的車輛,由稅捐稽徵機關主動辦理核准免稅,並發函通知車主,免再由身心障礙者提出申請。 車輛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供身心障礙者使用,民眾於換車時稅務局並無法確認該車是否供身心障礙者使用,故民眾如換車及變更車主或身心障礙者時、戶籍異動,皆應於異動時辦理免徵手續之核准。 如需進一步了解有關法令規定,歡迎隨時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30-6969或撥打服務電話:(02)24331888轉732至738向基隆市稅務局洽詢。 新聞稿聯絡人:朱建彰. 聯絡電話:24331888轉731. 更多相關資訊. 快來參加「來嘉e識稅」網路有獎徵答. 113-05-24.

  5. 113年自用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4月30日止,繳款書已於3月中旬陸續寄送,臺北市稅捐處表示,民眾如未收到繳款書或遺失,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輸入「車

  6. 4月正是使用牌照稅開徵的月份,一般情況下車主都會收到牌照稅單,如果你沒收到愛車的稅單,務必打電話到稅務局問個清楚,特別注意是否忘了驗車導致愛車牌照被註銷,才沒收到牌照稅單。 有車友分享慘痛經驗,平時工作實在太忙碌,一時疏忽忘了驗車,沒想到車子牌照竟被監理機關註銷了!

  7.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車輛所有人死亡後,在繼承人未辦理拋棄繼承狀況下,雖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仍當然繼承該車輛,而成為使用牌照稅的納稅義務人。 因此,繼承人應於車輛所有人死亡後1年內,儘速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等相關手續,以免該車牌照被監理機關逕行註銷。 該局進一步說明,被註銷牌照的車輛,行駛或停放公共道路被查獲,會依使用牌照稅法第28條第2項規定,補徵註銷日到查獲日的本稅,並按應納稅額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 繼承人如果要繼續使用車輛,應依規定向監理機關辦理過戶並重新領牌;如果不再使用,也要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廢手續,以免後續被查獲而受罰。 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0800-000321免付費電話,或04-22585000按1接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更多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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