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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高雄市生育補助津貼 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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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請方式 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六個月內,至辦理出生登記之戶政事務所填寫申請書及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郵政儲金簿封面影本,向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申請文件有欠缺者,主管機關應通知申請人限期補正;屆期未完成補正者,得駁回其申請。 資金額度 同一父或母所生之第一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二萬元(108年12月31日前出生者維持一萬元);第二名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二萬元;第三名以後之新生兒,每一新生兒發給生育津貼新臺幣三萬元。 但收養之子女,不予計入。
      youth.kcg.gov.tw/Resource_Content.aspx?n=38&sms=10161&s=6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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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依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辦理結婚登記者,配偶之一方收養他方之親生子女,並經法院認可收養裁定確定,該被收養之子女視為前項之新生兒,準用前項之規定。. 第一項情形,新生兒之父或母因死亡、行蹤不明或受監護宣告,致無法提出申請者,得 ...

  3. 2024年5月16日 · 高雄市生育津貼:為了慰勞新手媽媽生育的辛勞,高雄市政府生育津貼加碼提供,2023年4月1日(含)起出生的新生兒,同一父或母所生之新生兒發給 ...

  4.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落實福利社區化,發展多元的社會服務方案,建構暢通的福利網絡,有效運用社政人力並提升社福專業素質,活化與培力民間組織,建構以家庭為主的社會工作模式

  5. 申請程序及期限. 申請生育津貼者,應於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 (112年7月8日(含)以後出生者適用,112年7月7日前出生者,維持六個月內提出申請) ,繕具申請書及檢附申請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印章及郵政儲金簿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向主管機關提出 ...

    • 生育、育兒補助基本概念,重要提醒!
    • 嘉義市補助說明
    • 嘉義縣補助說明
    • 台南市補助說明
    • 高雄市補助說明
    • 屏東市補助說明
    • 育兒小叮嚀

    和生養小孩有關的補助一共可以分為三個大類: 一、中央政府公告、全台適用的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幼兒園補助擇一請領) 育兒津貼補助對象,未滿2歲嬰幼兒。 請領資格 1. 在我國完成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登記。 2. 目前未領取托育補助。 3. 未使用公共或準公共化托育服務(亦即,在家自行照顧嬰幼兒的父母或私立幼兒園孩童家長)。 4. 自2021 8月起,可與留職停薪同時請領。 5. 自2023 1月起,公告取消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之稅率限制。 補助額度 自2022 8月起,統一可領5,000 元/月(第1胎);6,000/月(第2胎);7,000(3胎以上) 二、全國-托育補助(自2021 8月起,可與留職停薪同時請領) 托育補助補助對象,0~3足歲以下兒童。 請領資格 1. 選擇公立托嬰中心或托育...

    1. 生育津貼:112年1月1日後出生,每名 22,000 元。 2. 育兒津貼:第1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3名子女以上每月7,000元(依胎次而定)。 3. 托育補助 4. 「嘉有好孕」乘車補助計畫:每次懷孕補助價值新臺幣(以下同)4,500元乘車劵,每次懷孕限申請1次。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5-225-4321】

    1. 生育津貼:第一名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第二名補助新臺幣二萬四千元,第三名補助三萬六千元,第四名以上補助十萬元。 2. 育兒津貼:第1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3名子女以上每月7,000元(依胎次而定)。 3. 托育補助 【嘉義縣各鄉鎮多有額外津貼每胎 3,000 - 10,000 元,且不與生育津貼衝突】 (可自行搜尋___鄉 生育補助,媽咪們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唷!)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5-362-0123】

    1. 生育津貼:第一、二胎20,000元,第三、四胎30,000元,第五胎以後每胎50,000元 2. 育兒津貼:第1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3名子女以上每月7,000元(依胎次而定)。 3. 托育補助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6-299-1111】

    1. 生育津貼:112年4月1日後出生之新生兒,每胎 30,000 元。(112年3月31日前出生之第一、二名新生兒維持 20,000元) (另外可在產檢醫療院所領取產檢交通乘車券,共28趟次,每張面額180元,價值5040元,113年起使用期限延長至分娩後6個月) 2. 育兒津貼:第1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3名子女以上每月7,000元(依胎次而定)。 3. 托育補助 4.第三胎以上健保費自付額補助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7-336-8333】

    1. 生育津貼:設籍一年,每胎補助15,000元,雙胞胎第二位視為第二胎,依此類推。 (屏東縣則是自112.01.01後出生,每名新生兒補助 20,000 元。對中低、低收入戶發放生育津貼每胎3,000元、10,000元,生育津貼與中低收入戶補助互斥,僅能擇一申請。) 2. 育兒津貼:第1名子女每月5,000元、第2名子女每月6,000元、第3名子女以上每月7,000元(依胎次而定)。 3. 托育補助 【屏東縣各鄉鎮皆有額外津貼每胎 2,000 - 50,000 元】 (可自行搜尋___鄉 生育補助,媽咪們千萬別漏掉自身權益唷!) 【詳細補助申請資格仍須參照相關文件,或撥打諮詢電話:08-732-0415】

    以上若有不小心漏掉的,歡迎大家留言讓我們補充更多育兒相關福利,讓台灣的新手爸媽可以免去做繁複功課的時間,生養小孩煩惱少一點、快樂多一些。 不過要注意的是,隨著各縣市政策調整,補助項目可能有改變喔!媽咪愛會持續追蹤更新,也建議爸比媽咪們在申請前先打個電話確認~

  6. 2022年7月20日 · 高雄市生育津貼請領資格: 1.新生兒出生當日,其父或母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2.未設籍本市或設籍未滿一年之婦女,其新生兒經生父認領登記,且生父於新生兒出生當日已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滿一年。 3.前項情形,新生兒之父或母因死亡、行蹤不明或受監護宣告,致無法提出申請者,得由同居之最近親屬或其監護人提出申請。 4.第一項各款設籍時間之計算,以新生兒父或母最後遷入本市之日起算至新生兒出生之日止。 5.新生兒出生之次日起6個月內,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高雄市生育獎勵金申請準備資料: 1.申請人之身分證、印章,至新生兒設籍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2.申請表(由戶政事務所提供)。 3.郵政儲金簿或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4.委託他人辦理請檢附委託書。

  7. 為促進本市人口均衡發展,支持家庭育兒,並規範生育津貼發給事宜,特訂定本辦法。 申請資格 中華民國一百零九年一月一日以後出生,並於本市辦理出生登記或初設戶籍之新生兒,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其父或母於申請時仍設籍本市者,得申請發給生育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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