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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1日 · 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因此制定反滲透法。 條文中定義「境外敵對勢力」,指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或是主張採取非和平手段危害我國主權的國家、政治實體或團體。 「滲透來源」則是指境外敵對勢力政府、政黨之組織、團體等,所設立或實質控制的組織、機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 在民進黨團最初提出的草案中,「滲透來源」原本包括受境外敵對勢力政府或政黨所「監督管理」的各類組織、團體,但因許多在中國的台商被迫成立共產黨支部,因此三讀通過條文中,刪除「監督管理」4字,縮小適用範圍。
2020年1月2日 · 2019年的最後一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反滲透法》,這部法律只有12條,以下來談談這部法律規定了什麼。 一、概觀:境外敵對勢力與滲透來源. 《反滲透法》立法的方式是,先定義境外敵對勢力、滲透來源,之後的行為規範、刑罰與行政罰,都是圍繞在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的行為。 1....
2019年12月31日 · 國民黨則採取「不投票、靜坐抗議」的方式表達反對,不過最終並未影響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中國國台辦此前批評蔡英文政府以修法手段作政治操弄,大開民主倒車,國民黨則認為修法的程序有瑕疵,在台灣選舉前的政壇掀起漣漪。 抵抗中國威脅....
2019年12月31日 · 為防範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確保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維護中華民國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立法院今(31)日三讀通過《反滲透法》。 明訂境外敵對勢力及滲透來源定義,並規定若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捐贈政治獻金或公投經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下罰金。 《反滲透法》三讀通過。 (圖/記者林恩如攝影)...
2019年12月31日,反滲透法 三讀 通過。 2020年1月15日,經 總統 華總一義字第 10900004161號令公布,於2020年1月17日施行 [1] 。 法律制定過程 [ 編輯] 由於因應 2020年總統、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 , 立法院 將縮短會期,「中共代理人」相關修法必須趕在2019年11月18日前完成審查才能提交立法院院會,從時間表來看,該法已難在本屆會期結束前完成審查。 民進黨團總召 柯建銘 、幹事長 管碧玲 、書記長 李俊俋 表示仍會依計畫排審,並在11月25日召開公聽會 [5] 。 李俊俋於公聽會時指出現有8個版本在內政委員會,內容幾乎是南轅北轍,存在整合困難點 [6] 。 2019年11月29日,草案在無人提出異議下由 立法院院長 蘇嘉全 宣布逕付二讀。
立法院於今 (31)日三讀通過「反滲透法」,內政部表示,反滲透法之通過,可補充現行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未規範境外敵對勢力藉在地協力者從事政治相關活動情事之不足,並對在地協力者違法行為採較重之刑事處罰,有效強化民主防衛機制。 內政部進一步表示,現行兩項選舉罷免法、政治獻金法及遊說法雖已對境外勢力從事競選活動、捐贈政治獻金、遊說等政治相關活動有一般性之禁止規定,但針對與我國交戰或武力對峙之境外勢力藉在地協力者從事政治相關活動,並未加以規範,為避免境外敵對勢力藉由指示、委託或資助在地協力者規避現有法律規範從事危害事項,反滲透法明定有前開違法行為人將由司法機關裁處3年至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事處罰,是以專法補充現行法律規範之不足,有助維護國家安全及民主正常運作。
2020年1月3日 · 台灣總統蔡英文在2020年元旦談話中對於台灣立法院通過的《反滲透法》表示,該法對兩岸正常宗教、觀光、學術等交流完全不受影響,並強調「我們是反滲透,不是反交流」。 根據該法內容,未來接受中國指示、委托或資助,透過政治獻金來影響台灣選舉與集會遊行等政治行為屬違法,將被處以徒刑。 這條法律的內容及立法過程在台灣朝野引發了正反討論。...